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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夜惨死_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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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为了采这种花,进入了那座偏僻的森林。结果被毒蛇所咬,倒在地上,鲜花散落了一地。濒临死亡,这个年轻人满心的绝望,而恰好此时,一个神父路过。

  “救我。”年轻乞求他道。

  神父说道,“如果你付出你的灵魂,那么就如你所愿。”

  满心绝望的年轻人,再也顾不上其他,他答应了的神父的要求,与魔鬼做了交易,付出了自己的灵魂。得救的年轻人,抱着鲜花,满心欢喜的去见心爱的人。最终,他们成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满。然而,年轻人却从来都没有觉得安稳过。自从那次从森林回来之后,他整个人都是不安的,绝望如影随形。

  他知道和他做交易的那个神父其实是来自黑暗的魔鬼,只有魔鬼才会引诱人类的灵魂。他爱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百年之后,他的妻子会上天堂,而他将孤零零的下地狱。年轻人逐渐老去,他开始后悔,不甘,他无法抛下他的妻子,让她独自一人上天堂。

  “没有你的天堂,对我而言,与地狱无异。”他的妻子,那个善良的女人曾经如此说道。

  而他又岂能让她身陷地狱?

  所以他后悔了,他违背了和神父的交易。

  神父说:“他躲到了耶和华的庇佑之下,我无法找到他的灵魂。”

  “然而,没有人能欺骗我,他必将付出代价!”

  *******

  叶郗将这个故事寄出去之后,半个月后他收到了回信。

  依然是纽约小说报的主编,主编言辞激动的表示他对这个故事的喜欢,“这简直是个太棒的故事!它能够吸引任何一个人爱上它,它让我欲罢不能!”

  “然而,这个故事里充满了太多的迷雾和疑惑,我们无处得知那些真相,莉莉丝,魔女之花到底是如何而来?为什么会生长在那座偏僻的森林里?神父真正的身份是什么?那座教堂,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为什么文中的祖父看见的是红色的莉莉丝,而他的妻子看见的却是黄色的?”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主人公一开始看见的是黄色的莉莉丝,最后会是红色的?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篇小说火了,它以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速度,迅速的红遍了整个纽约的文艺界。

  比起上一篇充满了童话式的成功和圆满的结局,显然这一个从头到尾都笼罩在迷雾里的悲剧故事,更加吸引纽约文艺界的读者。

  叶郗全然没料到,这样一个悲剧,甚至他自己都不解,充满了迷惑的故事,竟然会火遍了整个纽约。

  读者的信一封封的寄到报社,报社转而寄给了叶郗。

  “悬疑?爱情?还是悲剧?不,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剧,也不是一个复杂的悬疑剧,这是对人性的探讨。莉莉丝意为濒临死亡的爱,绝望的爱,为什么莉莉丝会绝望?她为何会绝望?那躲藏在美丽鲜花背后的毒蛇,又象征着什么?众所周知,毒蛇从来都是莉莉丝的代名词,这个传说中的魔女与毒蛇无异。”

  “从那一场死亡的边缘捡回一条命,从此祖父的眼里只有血红的一片,或许这正是他为什么会觉得莉莉丝是红色的原因。他与魔鬼做了交易,付出了灵魂的代价。而最后,对妻子的爱,让他鼓起勇气,人性战胜了邪恶,他选择了背弃与魔鬼的交易,这是人性的胜利!是爱的力量!而这个世界,恰恰缺的正是这种大无畏的爱!”

  “最终,故事的主人公,那对年轻的兄弟中的弟弟,为什么会看见红色的莉莉丝?联系故事的前后文,或许,造成他这个变化的正是神父。至于更深层的原因,我们无从得知。”

  “……”

  除了这些褒义的言论,贬义的掐这篇小说的言论也不少。

  “这个故事处处都是疑点,直到最后,也没有交代清楚事实的真相,反而是留下了更大的谜团。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作者另一种写作的方法,故意设下悬疑,引人入局?却无法给出完美的答案。”

  “人性?不,我在其中只看见了作者对虚伪的神父的推崇,他很喜欢这个人物,不难看出主人公对于神父的好奇,进而一步步踏入神父的引诱之中,聪明的人,这时候就该躲得远远的,而非自投罗网。愚蠢的主人公,愚蠢的作者!”

  “上帝不会原谅你的!该死的,写出这个故事,侮辱了神父,玷污教堂,哗众取宠的作者!你该下地狱!”

  “……”

  这篇小说自攀登之后,就引起了热议。

  喜欢它的人,奉为经典,认为这是深刻的阐述了人性,是一部能够打动人心的作品,虽然作者的文笔尚且稚嫩,其中不乏很多错误,但是瑕不掩瑜,这依然是一部好的小说。

  而不喜欢的人,掐的更厉害,认为这是一部失败的,哗众取宠,以新奇的故事和写法,博人眼球。一时间,掀起了一片文艺界的骂战。正所谓一粉顶十黑,然而文艺界这群靠笔杆子吃饭的人,嘴皮子也不弱。这文人骂起战来,是丝毫不输于菜市场的那些大妈,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并且火药味十足。

  一时间,是腥风血雨,整个文艺界因为这么一篇小说吵了整整一个月。

  作为处于引起了这番腥风血雨的小说的作者,叶郗本人倒是……风平浪静,没受到什么影响。主要是报社很有先见之明的保护好他的地址,否则……估计分分钟就被那些狂热的宗教分子给砍死了。

  作为造成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叶郗反而是安然的不受影响,这几天他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捧着纽约各种的报纸,在上面看那些文艺界的大牛们骂战。那激烈的对骂,浓浓的火药味,叶郗相信要是他们现在是面对面,肯定就撩起袖子,赤膊上阵,打了!

  啧啧,叶郗是看的瞠目结舌,啧啧称奇,这些文人,气急了和菜市场的那些泼妇也没啥区别。

  总之,不管如何,他火了。

  一文而红,一炮而响。

  虽然是黑红,黑红的……

  *********

  这篇小说最终造成的影响,远超叶郗和报社的想象。

  它被无数的报纸杂志给转载,不止是纽约,甚至是不止是美国,无数的地区,无数的国家都出现了这篇小说。虽然并非是每一个地方都像纽约一样,引起大热,大议。

  但是毫无疑问,这篇小说它火了。

  连带的叶郗也火了,他之前的那篇小说也被翻了出来,当然被批判的体无完肤。文艺界称他写的是一个现代的童话,虚假!并且对文中的主人公和他挚友的感情提出了质疑,结果……又是一番腥风血雨的掐架。

  叶郗算是体会了一把人红是非多的感觉,好在……他还有金钱的安慰。托福,这一次的稿费可是足足翻了三倍,九十美元,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报酬,一笔财富!

  叶郗整个人都是惊喜的,名气什么的,粉丝什么的,都是虚的!唯有金钱是实在的。

  就在叶郗捧着这九十美元,整个人都陷入狂喜的时候,纽约的文艺界又因为另一篇小说而掀起了又一次的腥风血雨。

  这一次这篇小说的题目叫做,《红色》

  严格来说,这并非是一篇完整的小说。它只是补充了《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小说的一些不足和让读者觉得疑惑的地方,从而解开了笼遭了全篇的迷雾。

  莉莉丝是自鲜血之中生长出来的魔女之花,自鲜血长出,色如血液,是猩红的一片。莉莉丝在绝望之下,以刀自裁,鲜血流出,从而长出了以她命名的魔女之花。花型似百合,纯洁而烂漫,引诱沉浸在幸福和爱意之中的人。一切出于莉莉丝的嫉妒,为了引诱无知的人类,这种血红的魔女之花蒙上了虚假的颜色。

  在幸福的人眼中,它们是纯洁烂漫的黄色。

  在不幸的人眼里,它们是血一样的猩红。

  祖父自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之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幸福,他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从此他的眼里只有猩红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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