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只种了一亩,不过收了两百来斤用手摘确实容易,可若等以后种得多了,那便是不同了。利用工具能提高效率,节约人工,这么一来成本就下降了,利润才会丰厚。”
宋挽呈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从不曾见过像常喜乐这样,如此会利用工具还会去琢磨去制作的人,叹道:“现在桃源村已经有了这么多花样,你还要节约人工。你是想要带领整个村子一块致富的,如此一来岂不是还要弄出许多花样才能实现?我有时候真想把你的脑子挖出来看看,是不是跟平常人不一样。”
“那我得远离你,指不定哪天你一个脑抽把我脑袋砍下来。”
“那我也得有这个机会!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身边有个能单手就把人给捏死的虎大爷。”宋挽呈看了常昱一眼,一副怕怕的模样。如今大家都跟着常喜盛叫常昱为虎大爷,实在是他的杀伤力太大了。
这小家伙时不时上山弄个熊啊狼的回来,尤其有了弓箭之后,那打猎的本领更加厉害了。常喜乐怕他把后山都给祸祸了,还控制了他打猎的次数。
说完宋挽呈感慨道:“能跟你做乡亲还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宋挽呈去过这么多地方,就没有见过像常喜乐这样的。
这个世界讲究宗族,其实大家族里还是很互相帮助的,可没有人像常喜乐这样,不是简单的给予财物,而是指了一条道路。
毕竟一直单方面的施舍,是很不容易维持的。唯有自己立起来,才能改变自己的困境。
常喜乐这么做是一种良性循环,不仅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甚至还在这圈子里增大自己的利益,可又达到了扶助的目的,还不让受惠方因此觉得低人一等。
“我若没有乡亲们从前你一个鸡蛋我一把青菜的供着,也没有我这一天。”常喜乐真心实意道。
宋挽呈伸出手想要拍一拍常喜乐的肩膀表示认可,可手还没伸到常喜乐那,就被常昱给拍走了。
宋挽呈不乐意了,“你这小鬼头,真是太霸道了,我和常弟是好兄弟,碰一碰怎么了?”
常昱就这么看着他,一声不吭,可拒绝的意味十分明显。
宋挽呈本还想逗他,一旁的宋玉息却是不愿意了,把常昱惹火了,到时候不理他了可怎么办。
“爹,不是要看这东西怎么用吗,怎么还没开始。”
宋挽呈哪里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心思,也就只能作罢。
自打来到这里,虽然课业并没有落下,可一有空闲就跟常家几个孩子漫山野的跑。起初宛娘还有些担忧,因为宋玉息从小身子骨就不是太好,比普通孩子要虚弱,隔三差五的会生病。
可没有想到这么跑来跑去一段时间之后,人晒黑了,身体也硬朗了不少,吃饭也比从前多了。大约是因为你身体好了,读书也就更能记住,功课反而还更好了,宛娘这才不再管他。但是要求每天的功课必须完成,否则就不允许出家门。
宋挽呈揉了揉宋玉息的脑袋,“好好,就你心急。”
常喜乐做出的轧棉机是很简单的原始轧棉机,由两个紧挨着的做相向转动的辊子组成,籽棉由两个辊子之间进入,从另一边像布条带子一样吐出来,棉籽就会被卡下来。
这种轧棉机要比手摘要快,却远不如脚踏轧棉机。
常喜乐没有制作脚踏轧棉机,一来是那个相对更加复杂,他并没有时间去琢磨,现在的棉花尚少,就暂时将这放到一边,反正现在这个轧棉机也能用;二来脚踏轧棉机虽然工作效率高,可容易损坏纤维,影响生产出的纱制品的强度。
所以除非是以后形成大规模的加工状态,必须要提高效率,否则还不如先利用原始轧棉机去处棉籽。
这东西操作简便,常喜乐示范了一次,大家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杉子和宋玉息几个孩子都当做是玩闹一般争着上手,最后竟然把这两百多斤的籽棉都处理好了。
棉籽是可以用来榨油的,棉籽油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必须经过精炼。没有精炼过的棉籽油里面含有很多棉酚,其对于男性的生育能力有很大的影响,女子吃了则可能会导致月经失调、闭经。
常喜乐对如何利用现状如此简陋条件去除里头的棉酚等有害物质并不十分清楚,而且这里无法测试,不知精炼出的油是否符合标准,所以干脆暂时放弃制作棉籽油的想法。反正现在棉花籽还少,留做种子都不够,更别提榨油了。
即便以后种得多了,也不一定非要榨油,棉籽壳可以用来栽培香菇,棉籽则可以磨碎用做牛羊的饲料和土地肥料,一样不会浪费。
将棉籽都摘掉以后,常喜乐用棉花第一件要做的时候就是弹一床被子。
弹棉花的工具也很简单就是一根张紧弦的弓和一个小槌子,将张紧的弦置于棉花之中,用槌子槌击弦使之震动,就可以达到梳理纤维的目的。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常喜乐也不过是在旅游的时候,在农家乐里看到人弹过。当时也试着上了手,可一直抓不到要领。每次弹得都非常糟糕,反而还让棉花飞起呛得自己咳得肺都要出来了。
因此他在这里也只是负责指导,坚决不上手。
弹棉花之前要将棉花摆在专门的制作的桌子上,上面铺着草席。棉花要摆放得均匀,大家也并不觉得什么,纷纷试着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宋挽呈跟常喜乐一个德行,脑子好使可手脚却不行。
而做得最后的有无意外的是常昱,不过试了一会就掌握了技巧,有模有样的弹了起来。其他人倒是都会了,可毕竟才刚学难免生疏,只怕刚开始的几床被子都不怎么样。
弹棉花也是个技术活也是个体力活,做不好东西也大打折扣。
“这玩意还挺有意思的。”曹二嫂一边弹着一边道。
曹二嫂现在已经不用来回奔波去摆摊,那摊子直接雇人去做了,他们已经做了这么长时间,自然知道每一天收益是多少,所以也不怕被贪了去。再说了若是不信任,也不会放手。
曹二嫂从吃食摊子抽出身,是为了去掌管茱萸工坊和制粉工坊。
常家人是常喜乐一手培训的,字虽然认识得还不算多,可基本的算术已经不在话下。且他每次都会灌输一些符合这里情形的管理学理论,教他们会利用数据去分析等等,课程都是以培养他们为管理者为目的的。
其中学得最好的莫过于曹二嫂和丁三嫂,家里头除了常喜盛,其他兄弟都不善于管理,而更适合去做活。
常喜兴虽然木讷可种地是一把好手,而常喜旺在榨油坊干得风生水起,他愿意花那力气,却不愿意动脑子。所以管理的事就交给了这两位嫂嫂,至于王大嫂则是负责掌管家中的事。她是长嫂,要负责这些也是理所应当。
她的性子太软,在外头管人可是不成,不过却是能把家里打点得很好的。
孙婆子现在虽然还有劲,可管家的事渐渐转给王大嫂,不过钱财依然是不敢给她掌管的。常家如今家底厚,虽然投出去不少钱,每次挣回来一点又有新的事要去做,所以资金都是流动的。但是即便是这样,相较以前,留在手头上的钱财还是不少。
王家虽说现在老实了不少,可孙婆子依然不放心,实在是王大嫂那性子让她不敢完全信任。
“时间长了胳膊还是挺酸的。”丁三嫂道,方才她也试了一下,就知道这活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孙婆子看着棉花越弹显得越白,忍不住上前摸了一把,“这东西瞧着就好,到了冬天用这被子肯定特暖和。”
常喜乐道:“用这东西织的布也十分好,只是得暂时劳烦嫂嫂们了。”
棉花虽然是新鲜东西,可纺织成线的原理都差不多,家里的几个嫂嫂都织了一手好布,这些不会难倒她们,只要稍加琢磨,就会掌握到诀窍。
如今是自家用,数量也不多,所以先不雇佣其他人。且常家人还是没有雇佣人伺候自己的概念,从来都是能自己做的都尽量自己做。
常喜乐还来不及改进这里的纺车和织布机,他对这些也不过是一知半解,得和木匠们沟通,他提供思路,木将门则想法子实现。常喜乐自己折腾也不是不行,知识得耗费很长时间。这次他只打算提醒一两句,让这些木匠自己动脑琢磨。虽然这个过程会放慢,但是也是在提高他们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