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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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对头,话说自己都绕了这么半大天了,其它的狼都发现了自己的存现,为啥大奔还没有反应?以它敏锐得可怕的察觉能力而言,这有些不正常。莫非……孙志新心里一紧,也顾不得群狼的虎视眈眈,快速的奔向大奔躺着的石住后头。

在那石柱后头,躺着的果然是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的大奔。

“大奔!”

孙志新又惊又喜的瞧着它,喜的是又见到这老朋友了,惊的却是大奔毫无动静,听了自己的呼唤也没有反应,像是真的受了什么重伤一般。

孙志新心里更加担心,扑上去用力拧住了它的耳朵,冲它耳边大喊:“大奔,醒来!”

大奔仍是不醒,但它肚下的毛皮却动了。整整一圈雪白银亮的毛皮自己动了起来,很诡异的运动着,然后从那底下伸出一只光裸的胳膊来。

孙志新瞧着目瞪口呆,下意识伸手握住了那只手。

它是温暖的,一摸到孙志新的手就用力反握住,很结实,也很有力,让孙志新心里模模糊糊的生出一种曾经握住过这样一只手的感觉。

熟悉的感觉一掠而过,温暖的人手让孙志新舒了口气——活的。那就说明不是这人不是大奔的食物……虽然不反感大奔啃咬别的人来吃,可要面自己面前上演吃活人,孙志新认为自己大约接受不了。

活的就好,活的就好……孙志新拉住那只手往外一拉,大奔肚子底下盖着的人就露了出来。

那人有一头灿烂的金发,一双湛蓝得像天空一样的蓝眼,一张英俊得天妒人怨的俊脸,修长健美得无可挑剔的四肢,还有脸上那种孙志新同样熟得不能再熟的憨气又天真的表情。他正在迷惑的揉眼,看清了孙志新的脸上瞳孔顿时睁大,满眼全是真诚的惊喜交加的眼神。如果硬要翻译这个眼神,孙志新会脱口就道:“啊咧?”

这些所有的种种,组合到了一起时就组成了孙志新以为已经失去了,可现在却好好的活在眼前的全世界最俊的傻子——哈里斯。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这一阵子单位有些部门搬迁,造成了大量的工作要做。做完一天的工作后几乎没有什么精力来写稿,所以就有些拖欠了。估计还得忙一星期,一星期以后大约就忙完了。

不过呢,一星期以后好像是圣诞节,冬至也在附近,还有一个朋友要过生日。狂欢、聚餐、又狂欢、又聚餐,还有生日Patty……T-T

所以嘛……所以嘛……后事难料。

又PS:

前几天去吃烧烤自助,店就开在一所学校的旁边。我吃了一顿之后震惊,可算见到什么叫做蝗虫大军过境……

天哪,那还是一群女学生,个个都长得娇小玲珑的可爱得紧,可那吃东西的速度、食量、气势,比鲁智深还鲁智深,全像梁山上下来的好汉似的,简直是一气贯日月,气吞山河。吞下一头牛,不抬头!

我吓坏了,我一接近一米八的大老爷们,食量不敌一个一米五左右的姑娘三分之一……

抓狂!

挠墙!

尼玛,这是啥世道?

这样的姑娘谁要是娶回家里当老婆,咋养活啊?房顶都能吃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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