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开始!”
但是,刚跑出没几步,强纳森就感觉到身边卷过一阵风,他看到前面突然出现一个小小的身影,然后瞬间缩小,缩小,缩小,缩小成一个点,缩小到不见,消失在远方。
强纳森觉得自己是在梦游,痴傻地停下脚步,张着嘴眺望远方:=口=!
玛莎正在倒牛奶,刚才随便看了一眼,也惊呆了,牛奶都快要倒出杯子了:=口=!
兰斯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回想起曾经幻想过的场景——
“……半天前,中国X省X市小卖部门口突然出现一个黑发蓝眼的外国小孩,已确认为走失,目前中方部门正在努力为他寻找他的父母……”
保佑这小东西不要一不小心跑了半个地球,跑进南极还是亚马逊森林吧。阿门。
他倒是震惊啊震惊的就习惯了,只默默地打开了系统界面,看了看自己刚刚攒了没几天的点,开始浏览定位寻人商品,在心里泪流满面:……败家小东西,照这种情形,他真的攒的下点吗?QAQ
☆、玉米田兄弟记事(六)
兰斯和肯特夫妇是在洛基山脉的一条河边找到克拉克的,当时他正坐在一个垂钓的老爷爷身边,全神贯注地盯着水面。看他那优哉游哉兴致盎然的样子,显然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走丢了好几个小时。
玛莎最先下车,大声呼喊起来,“——克拉克!”声音立即在空豁的大地和山林间回荡起来。
克拉克回过头,竖起食指点在嘴唇上作出嘘的手型,“妈妈,轻一点,你会把鱼吓跑的。”
那个老爷爷也注意到了这边,他把鱼竿放在固定器上,转身对肯特夫妇说,“你们好,我刚才在那边的树林发现了这孩子。他说在和爸爸赛跑……是走丢了吧?下回要注意点。这么小的孩子哪认的路。”
强纳森看到克拉克也松了一口气,连连称是。
克拉克看到强纳森,眼睛一亮,迈开小短腿噔噔噔小跑过去,仰着小脸,一副“求表扬”的表情,神气飞扬的,“爸爸爸爸,我跑的比你快。”
兰斯面无表情地站边上默默吐槽:是啊是啊,你快的一瞬间就跑过一个州啊……我该谢谢你没有跑出地球吗?小东西。谁和子弹比快啊?只有闪电侠才敢和你比速度好不好?
玛莎看了一眼陌生的老人,不好直白地教训克拉克,只把这个一脸茫然还不知道自己闯祸了的小东西抱了起来,说,“下次不要跑那么远了。”
克拉克松松搂着玛莎的肩膀,歪头想了想,“我没有跑很久啊。才吃一个小蛋糕的时间。”
玛莎打量他一下,觉得他小脑袋上顶着的头发被吹乱,衣服也有点不整洁了,一边给他翻着衣领,一边说,“是不要跑太远。克拉克,爸爸妈妈找了很久。兰斯也担心极了。万一走没了,爸爸妈妈再也找不到你了怎么办?”
克拉克听到这话,眨了眨眼睛,“你们一定能找到我的。你们找不到我的话,那就我去找你们。反正我跑很快的。”
这时,克拉克偏过头,看到了兰斯,立即扑腾起来,“兰斯兰斯,我要兰斯。那个老爷爷给了我一条鱼,我要把鱼送给兰斯。”
玛莎把他放下去,克拉克脚一贴地,就朝着兰斯跑了过去。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刚才的冒险经历,兰斯眯着眼睛笑,认真地侧耳倾听。
玛莎和强纳森看着这两兄弟,心中滋味万千。
强纳森扯着嘴角,像是一只瞪眼的鮨鱼,他忽然闷闷地开口,“你说,兰斯是怎么知道克拉克在这里的?”
玛莎怔怔的,耸肩摊手,回答,“……我也不知道。”
强纳森想了想,“或许是他们兄弟心灵相通?”
玛莎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兰斯平时的表现,他沉稳,不爱哭,不挑食,会自己叠被子上厕所,从不撒娇,会照顾自己,每天催促弟弟吃饭洗澡,自己看报纸学单词和数学,还手把手教导克拉克,甚至每天临睡前,都会拿出童话书讲一个故事给克拉克听。世界上大概没有比兰斯更称职的哥哥了,他对克拉克的喜爱仿佛没有止境,即使一天到晚和克拉克待在一起也不会腻烦。当然,克拉克同样也不会对哥哥感到厌倦。
她的这对儿子感情真的比亲生兄弟还要好。
强纳森想的却和玛莎不同,他想到那一天,两个孩子跑进巷子之后神奇的消失——这或许和他原本猜想的不同,说不定不是因为克拉克,而是因为兰斯。
而这次,又是靠着他神一般的指路才顺利地找到了克拉克在哪。强纳森都要怀疑兰斯身上是不是装了克拉克探测雷达了。
一股玄妙奥秘的感觉像是轻薄的烟雾般在他心底袅袅腾起,比起外星小儿子克拉克,此时此刻强纳森更想弄清楚兰斯这个货真价实的地球孩子是怎么长的——兰斯曾得过一次感冒,去医院做过检查,强纳森敢肯定大儿子的物种是人类。
他们都想起来时的情景。
玛莎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直打转,“怎么办,这个树林都找遍了,怎么办?我的克拉克弄丢了怎么办?”
兰斯安慰妈妈,黑色的眼睛里像是有一阵温暖的春风,“不会走丢的,妈妈。我们能找到克拉克的。不然他也会回来找我们的,不是吗?妈妈,一开始,就是他找到了我们啊。”
克拉克的超能力在出现超级力量和超级速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多出其他变化。只是速度越跑越快,力量也越来越大。
到了他六岁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能做到收放自如,不会再出现不小心捏碎什么东西,又或者一跑跑出几个州的情况出现。其中种种艰辛,从兰斯攒了两年还没有什么进展的贡献点数量中可见一斑。
兰斯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
克拉克也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
强纳森有时候会把两个小家伙扛在身上,亲昵地喊他们玉米田兄弟俩,叫兰斯大玉米,叫克拉克小玉米。
这一天早上,大家围着桌子吃早饭。
强纳森叼着吐了草莓酱的全麦面包片去开邮箱,打出一叠纸来,有银行保单、业务促销、每周两封之一的来自莱克斯·卢瑟的明信片、还有一封上署收信人为“玛莎”的信。
强纳森看来寄信人的名字,下意识地牙齿一合,幸好接的快,不然面包一定得掉在地上。
兰斯看着莱克斯寄的明信片,这是一张手绘的明信片,上面的图是莱克斯亲手画的,他足足寄了两年的明信片,每一张上面的图基本上都是他自己画的,要不就是他拍的照片,他那天的所见,看得出非常用心和耐心。但他一般写的东西却不多,也不会有特别漂亮的句子,比如:“我家的猫生了两只小猫咪”,然后画上几只可爱的花斑猫;“院子里的蔷薇花开了”,他会画几朵花,或者拍一张照片。
这次的信也和以前差不多,他画了一盆植物,嫩绿的含羞草——
“兰斯&克拉克:
我买了一盆含羞草,养的很漂亮。希望能给你们看看。
by莱克斯”
兰斯微笑了一下。
抬头却忽然发现饭桌上的气氛似乎有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