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请叫我红领巾_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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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目光下移,再下移,看向对方依旧裸着的身体。

  “……”一点红杀气攀升,短促道:“我今天杀不了你。”有船主人在,今天已经不是决斗的好时机。不过就算朱见深不插手,凭借楚留香的轻功,他也追不上对方,更加无法杀掉对方。

  因为对方的武功比他高得多。不但今天杀不了,以后也很难杀得了。不过一点红没打算放弃,依旧斗志昂扬。

  就这么说话的一会儿工夫,晚风又带去了一丝他的体温。中原一点红视线落在了朱见深身上道:“我的衣服不在船舱。被点穴以后,我还有意识,亲眼看到你拿出去,但它也不在外面。”

  与楚留香打斗过程,一点红已将周围地形、布置都看了个遍,以便更好的利用环境杀了对方。但他压根就没看见自己的衣服。

  朱见深道:“你找不到你的衣服,是因为我把它丢了。那么破旧的衣服,泡了水,皱巴巴一团,也不知道会不会掉色,”

  一点红冷冷道:“它不掉色。”

  楚留香:“……”你的关注点错了!红兄——

  朱见深笑道:“扔都扔了,不知道随波漂到哪去了,你要穿就穿这件吧。”说完手负在身后,从须弥戒中取出一件红色的衣服,递给了一点红。

  这次楚留香看得很仔细,对方之前凭空变出一把剑来,又弹指间拿出了酒杯,这次更是从身后取出一件衣服。他能得到盗帅称号,凭的是眼明手快,却还是没看出来,对方藏东西的暗格在哪。

  楚留香问道:“前辈这次施展还是障眼法?”

  朱见深笑道:“是‘五鬼搬运术’。”

  楚留香:“……前辈厉害。”

  朱见深微笑。

  有时候说真话没人信,说假话却被人深信不疑。楚留香虽口中称赞佩服,朱见深却见对方轻轻踱步,实际上是用脚底踩在甲板上,去试附近有什么机关暗格。

  楚留香这样做,当然是一无所获。

  一点红展开衣服,发现这衣服红得像血,还配了金丝腰带。这般艳丽的颜色,穿在自己身上完全想象不能!但一点红重新打量周围,根本没找到藏衣服的地方。

  朱见深目光烁烁注视着他,嘴角噙着笑:“小红怎么不穿?还是喜欢继续光着?”他表情完全不像会为对方准备第二件的模样。

  一点红是个识趣的人,从来不欠别人什么,也不愿意麻烦别人。孤儿出生的他,其实很会看人脸色。他心中明白,不穿这件衣服,就只能继续裸着,对方似乎对这事乐此不彼。

  一点红没这种喜好,被人围观身体。为了不继续在寒风中发抖,他不情不愿将这一套衣服换上。朱见深还为他准备了底裤,真是贴心得让一点红想要哭,他完全不想受到这种体贴关照!

  一点红穿上红衣,才发现这衣服料子有很多头发丝细的金线,组成了奇怪的类似符咒的暗纹,却很美观。

  朱见深打量对方,满意的点点头道:“这衣服刀枪不入,我观你近期有血光之灾,尽量穿着吧。”

  一点红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朱见深淡淡道:“因为你叫一点红。名字里有个红字。我对红有种特殊喜好。”

  楚留香暗想,此人如此喜好红色,会不会跟红领巾有关系?就听见朱见深呢喃道:“贱内还等着无花拜堂成亲,三年抱两。”

  “……”楚留香深深同情跳湖逃走的小伙伴。

  等一点红穿戴整齐,朱见深就将一只酒杯,塞到对方手里道:“小红,来喝酒。”

  “不喝。”

  朱见深劝酒道:“凡事都有第一次,比如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见你……”后面心照不宣,都知道在指一点红的行为艺术。

  一点红:“……”到底是谁害的!

  朱见深自己斟满,也给楚留香斟上一杯,徐徐道:“小红,你从不喝酒,是因为酒能使人手颤心软,握不住剑。我这酒却非同一般,喝了能增强内力。偶尔醉一回又何妨?这条船上,有我和楚贤侄在,难道你还害怕有人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伤你?握不住剑就暂且放下剑,这种时机可不多。”

  一个杀手握不住剑,无法保持清醒,那么他就离死不远了。但偶尔不用去握剑时刻防备,有人守护在身边的感觉,新奇而美妙。

  一点红放下手中剑,却没有去握酒杯,依旧坚持自己的本心。他盘膝坐于两人中间,问道:“你说的那个与我很相似的人是谁?”

  朱见深道:“白云城主叶孤城!”

  提到这个名字,楚留香和一点红都微微动容。

  一点红道:“可惜他已经失踪半年,江湖上说他卷入南王谋反之事,被秘密处死了。”

  “江湖传闻不可信,这是谣言!”朱见深辟谣道,“我知道他在哪。”

  “在哪?”楚留香和一点红异口同声道。

  朱见深饮了一杯酒,淡淡道:“大沙漠。”

  

  第59章 名字代号

  

  一望无垠的沙漠,即使是绝世高手,也很容易迷失方向。据说每个时辰里,都至少有十个人要被渴死在沙漠里。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都剥下,晚上却冷得可以把人血都冻起来,山丘霎眼间变换成平地,地势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还有随时会到来的暴风。叶孤城居然会去那地方,难怪江湖上没有他的消息。

  楚留香叹息道:“像他那样生活在海岛上的人,去了沙漠怎么受得了?我是一辈子都不想去那种对方。”

  楚留香有一艘属于自己的大船,平日里喜欢待在甲板,享受海上潮湿而温暖的海风,在灿烂的阳光下,脱下衣服、鞋袜,懒洋洋的晒太阳,抬头就能看见碧空上悠悠飘来的白云,日子舒服的好似要飘起来,这样的生活太容易让人满足,神仙来了都不换。

  朱见深笑道:“你没去沙漠,却好像已经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像他那样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去沙漠,就像楚贤侄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一叶孤舟上与我喝酒一样。”

  “有道理。”楚留香道。人的机遇很奇妙,他现在说一辈子不想去沙漠,却不知道自己很快就不得不去沙漠。

  一点红是在场唯一去过沙漠的,他曾经为了对付一个难缠的目标,把自己埋在沙子里几天几夜。在沙漠,一条人命真的太渺小了。叶孤城没有消息传出,固然是通讯不便,却也说明他还没走出沙漠,没有脱离沙漠的凶险。

  一点红冷冷道:“叶孤城不会无缘无故跑去沙漠,在沙漠中,他不但要面对恶劣环境,还要面对他的敌人。那些生长在沙漠里的人,已被沙漠锻炼得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狐狸更精,比狼更狠。”

  朱见深道:“你能平安说出这番话,证明他们不够精,不够狠,至少不够比你能忍耐。”

  一点红低头,入眼的是一片红彤彤的布料,他的声音更冷道:“因为他们想要活命,我想要的却是他们的命。”

  一点红没喝酒,话却比以往多,朱见深听了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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