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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宅生存手札_第3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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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说,她在京城十多年,方家都没找到她么?这要是苏公子听了,肯定又该说不合逻辑了。但是,面对跟她模样极为相似的寇氏,她又不确定了。——也许是她扮男装出门,这里又离朔平伯府远,所以阴差阳错,竟没人见过她。

  寇氏要立刻接了她回去,她不肯。比起朔平伯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她更想待在凌家。朔平伯府虽好,但不是她家。

  寇氏没法子,只得教凌氏夫妇劝导她。——寇氏临走之际,对凌氏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暗示可随时告他们拐带幼女。

  于是,凌老爹劝说安慰女儿,从她幼年经历,讲到对她的期许。凌老爹最后说道:“雁,我跟你娘养你十几年,也希望你以后能过好。你姓什么,是谁家的姑娘,都不重要。只要你过得好,爹娘就高兴。你在咱们家,每日操劳,还常常抛头露面,爹娘对不住你。可你要是去了方家,穿金戴银不说,日后嫁个好夫婿,还能照顾一下爹娘不是?”

  凌雁摇头不说话。

  “再说,你原本就是方家的姑娘,那是你的亲身爹娘,生恩大于养恩,你不能不孝顺。”

  凌雁终于反驳:“谁说生恩大于养恩?”

  ——不过,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她真是方家女儿,只要方家认她,她都得回方家。这不是她愿不愿意的问题,自古民不与官斗,她就算是为凌家二老考虑,也不能违拗朔平伯家的意思。

  只是,她自己很难受。

  她一直以为她是爹娘娇养的女儿,却不想是他们捡来的。她来自高门大户,可她高兴不起来。她告诉凌家二老,就算是她回了方家,也是他们的女儿。

  方家与凌家商量了一个吉日,要正式接十四姑娘回家。

  凌雁最后一次去了凌家书肆,她要跟过去道别。

  还好苏公子没让她失望,她终于等来了他。

  凌雁一见到苏邺,就冲他说道:“你过来,我有几件事要跟你说。”

  苏邺点头:“嗯,你说。”

  凌雁将他带到无人处,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接下来的话,你可以选择记住,也可以选择听一遍就忘。你自己决定就行。”

  “……”

  凌雁板着脸,极其严肃地道:“我这个人马上就要死了,所以有几件事,我必须要做。”

  苏邺大惊:“你病了吗?什么病?我认得不少名医……”她看着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要死了?他伸手就去探她脉搏,他略通医术,想看看她究竟是什么病。

  他不能让她死。

  凌雁吓了一跳,她后退一步,摆了摆手:“不是这个意思。”她笑了一笑:“真是呆子。我是说,我这个身份,就要没了。你不知道吧?我其实不是男子,我是女儿身。”

  苏邺微怔,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她说话真吓人,她知不知道她方才那句话吓得他背后冷汗涔涔?

  她是说她不打算扮男儿了吧?她肯定了他的猜测。听她亲口承认她是个姑娘,后怕散去,他内心深处涌出一种怪怪的感觉,有些欢喜,有些紧张。

  她果真是个姑娘啊,一个向他坦诚了身份的姑娘。

  凌雁诧异于他的反应,咳了一声,她又续道:“还有一件事,就是,我,我心悦你,我想嫁给你……”不等苏邺开口,她又续道:“不过我知道,这不可能的。以前不可能,因为我家要招赘。以后也不可能,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新爹娘会把我嫁给谁……但是,最后临走前,我想把我的心事告诉你。你高兴也好,笑我也好,我都……反正,你以后再也不会见到我了……我也不怕丢人,就当自己要死了……”

  她抬起头,苏邺看见她腮边的泪,心神一震,竟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心里模模糊糊有个声音:原来她想嫁给我。那我呢?我想不想娶她?

  很快,他有了答案,认真回道:“我也愿意娶你。”

  她是他接触最多的姑娘,聪明狡狯,开朗随和,又和他极为投契。他常常来寻她,未尝不是因为和她说话时,他能感到欢喜愉悦。——否则,他没道理徒步行一个多时辰就为了指出她那话本子里的错误。

  他本来也不大爱看话本子。

  但他不想再也见不到她。

  凌雁想笑,可是眼泪汩汩而落:“你想娶我,我很欢喜。可惜不可能了。我不可能嫁给你。我亲生的爹娘很有权势,不会把我许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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