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鬼自杀就算了,竟然不恨别人就是放不下自己的朋友,我就纳闷了,这得多过命的交情啊,能让她到死都惦记。”
灰小宝坐在我旁边,一脸我很不知事儿的看着我,“什么过命的交情,那叫手帕交。”
不就是闺蜜嘛,虽然我没交过女朋友,但是我又不是傻子,连这都不知道。
“手帕交,也不至于到死都惦记。”
反正,我觉得我要是死了,最惦记的绝对是我妈和我妹妹,最多再惦记一下我爸,朋友什么的,有别人惦记,不用我费心。
第二天苏雪就回来了,看起来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送她去的清风,从衣着上看,像是上世纪留过洋的那种社会精英,其实他是当时的一个地下党,专门给我爷爷他们送物资和情报的,后来被叛徒出卖横死在东北,现如今跟着我老祖宗当清风,负责扫堂。
“子琪哥,她这是怎么了?”
我好奇的问他,说起来我挺怕这位前地下党,因为看不惯苏雪的做派,而在路上给她穿小鞋的。
再怎么讨厌也是客户,总要照顾一下不是。
“哦,那个女人的朋友,现在不当演员了。那盘头娘子说,当初之所以和她一起当演员,就是为了挣学费,现在人家大学毕业,找了好工作,和男朋友就要结婚了。”
苏子琪一边说,一边摇了摇头。
在他看来,这个苏雪实在是不像样子,活着的时候就不知所谓,到死都看不清、放不下。到是她那个朋友拎得清,知道好好上学,结婚生子,不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当年他们革命,可不是为了苏雪这种女人。
“她不是就放心不下她的那个朋友吗,现在看人过得好就成了,当不当演员有什么关系?”
我不理解的看着苏子琪,希望他能给我解惑。
“当然不好,她背离了我们当初的梦想,她怎么能够去当什么小设计师,她要当演员,当大明星,要让所有看不起我们的人都跪下,看着我过人上人的日子。然后加入豪门,让所有人都羡慕。”
苏雪听到我的话,突然间开始发疯,大喊大叫也就算了,反正这里是鬼屋,附近没什么邻居,就是这突然间满屋子刮起的阴风,很让人受不了。
胡玲玲和灰小宝一看事情不对,全都围到我身边,苏子琪更是脸色一沉,冲了过去。
也不知道苏子琪用了什么招式,反正我就看到阴风对阴风,呼呼呼的一阵乱刮,苏雪刚开始还很硬气,跟苏子琪正面一顿刚,但是没过几招就缩了,然后被苏子琪像拎小鸡一样拎到我面前,整个鬼也变得虚了起来,好似随时都会消失一样。
这事儿,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明明是当客户来着,结果却被打了一个半死,真够惨的。
“我说,大姐,当设计师怎么了,当设计师也能出名的好嘛?你不看电视和时尚杂志啊,那些明星模特们,为了能穿件大师做的衣裳,那斗的,血海深仇都不那样的,再说了,嫁豪门有什么意思啊,还不如自己开公司当豪门呢。”
我这绝对是苦口婆心,倒不是我啰嗦,这毕竟是第一个单子,要是办砸了,实在是没面子。
苏雪虚弱了很多,刚才积攒了多年的怨气,被苏子琪全都打散了,看着正常了很多。
“可是,可是那个男的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还穷。”
苏雪很纠结的说道,我觉得这是好现象,至少不再纠结当豪门什么的了,觉得朋友找的男人不好,到是在合理思维之内。
“男人重要的不是外表,是内涵。小白脸倒是长得好,问题是要来做什么,除了能花你的钱,其他的什么忙也帮不上。”
苏雪想了想,又问:“那那个男人有才华吗?能照顾好莎莎吗?”
这我说的不算,于是我问苏子琪,“那男的怎么样?”
苏子琪想了想,“看着很实在,人也很细心,其他的看不出来。”
我想了想,又看向灰小宝,“你不是会看人的前世今生吗?去看看那小子将来有没有钱、出没出轨、对老婆好不好。”
灰小宝很高兴地点点头,“没问题,我去给那两人看个姻缘和财运,一会儿回来。”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堂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饮料,咕咚咕咚的喝了,然后又在房间角落里拿了一份过期报纸,打发干等的时间。
灰小宝办事还算靠谱,过了一个多小时就气喘吁吁的回来了,我连忙招呼他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水,用阴阳转换决递到他手里。
灰小宝一口气把水全喝了,歇了一会儿才开口,“我过去看过了,因为没有八字我只看了面相,两人都还不错,属于早期奋斗,中期发迹,后期享福的那一种。那男的身上有紫气,将来是当个不大不小的官,为人还算正派,基本上不会出轨。女的华盖罩顶,属于有才华的那类人,三十岁的时候会怀孕生子,五十岁的时候会生一场大病,不过没什么大事儿。”
我一听,这挺不错的啊,于是就看向苏雪,主要她才是客户,她要不满意还会闹着不去地府,这样我这生意就算砸了。
“能当官?”苏雪显然对能当官这点,感觉很满意,“那就好,莎莎过的好,我就放心了。”
随着这话一出口,我就觉得突然间,整个人身上好似涌入了一股温暖的泉水一样,使我全身都暖洋洋的。
这是什么情况,我一抬头,就看到一股黄色的气,正在慢慢涌入我的堂单里面。我疑惑的看着胡玲玲,“玲姐,这是什么东西?”
“傻孩子,那就是功德啊。不愧是九世善人,不过是度化一个小鬼,竟然有这么多功德。”
功德我明白,但是功德多少还跟我是谁有什么关系,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之后又来了一位清风,专门来带着苏雪去地府,他是我的探地使,专门走地府的,名叫赵金刚,曾经生前也是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现在更是实力雄厚。
第一单生意圆满完成,我感到很高兴,下午我就出门去附近的金店,把苏雪给的金镯子卖了,整三百块钱,也算是开张大吉了。
我去附近的市场,买了三只烤鸡、两只烤鸭,又买了一瓶二锅头,打算回去给堂子里的仙家上供,东西不多,但是大家都可以乐呵乐呵。
大约是开张第一单做得不错,也可能是有功德窜进我身体里,反正之后的这段时间,我的日子过不错,绘画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惹得老师连连夸奖。
这倒是让我有了,其实将来真的干专业,也不是很难接受的想法。
不过离毕业还有很长的时间,我这年头转头就被我抛到脑后去了。
之后,我和寝室里另外两个人,经常一起行动,偶为出去吃个饭,后来还一起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
我这个人是没什么文学细胞的,只不过那两个家伙,像是着了魔一样非要加入。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学校的大校花,曾微微就在文学社当管理人员。
不过,也好,没事儿还能看个美女,也不算太没意思。
就是社团活动比较难对付,我对写东西向来没什么天赋。
后来我抓了两个清风当壮丁,让他们给我讲一些地府听来的鬼怪爱情故事,我整理整理交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