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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颠覆剧情_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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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刚想怒斥,又生生忍住。

  之前她拒绝,龙啸云便弄了这一出戏,若是她再执意不肯,龙啸云会不会霸王硬上弓?只怕真做了那种事,还要扯出一个迫不得已的借口,逼得她不能不嫁。一想到那种境况,她生生打了个寒颤,觉得龙啸云太可怕了。

  “你、你出去,我要一个人待着。”林舒雅脸色难看,心绪起伏难平。

  龙啸云倒没想过她立刻答应,总要缓了几天的,所以便退出去了。

  林舒雅一晚没睡,依靠着床头,不停的思考破解之法。天光大亮,外头鸟雀叫唤,她似惊了一下,抬眼望向窗户上暖融融的朝阳,突然想:为什么一定要困在李园?因为手无缚鸡之力?因为无钱无势?因为怕外面世界的险恶?她再待下去,不过是走上和林诗音一样的道路。不,甚至比林诗音更可怜,更悲惨,因为她不似林诗音那般柔弱善良,和龙啸云这种人相处久了,谁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况且,这些时日下来足以令她看清,她根本没那个能力对龙啸云或林仙儿做什么。

  一连三天过去,龙啸云觉得林诗音应该想好了,便又来到冷香小筑。

  “小姐呢?”

  “小姐自昨天起就将自己关在房中,不许我等打搅。”

  龙啸云先时并未疑心,拍门叫了几声,始终没有回应,忽然觉得蹊跷。硬生生将门撞开,门的确是从里面拴住的,可屋内却并没有林诗音,只有床上捆着个婢女,嘴都被堵着。

  龙啸云大惊,忙将其口中所塞之物拿掉,问道:“小姐呢?”

  “小姐把我绑起来,换上我的衣服走了。”

  “走了多久了?”

  “昨晚走的。”

  龙啸云气的一巴掌拍断了床板,立刻就吩咐人出去找。

  这边的动静很快闹的李园上下都知道了,表小姐丢了可是大事,尤其是李叔,急的不得了。李叔不禁有些埋怨自家少爷,若不是少爷悔婚……可惜少爷一去关外,连个确切的地址都没有,信也没法儿送。

  凌攸彤听闻此事,却有猜测:林诗音绝对有问题,若不是重生而来,便一样是个穿越者。思及此,她也迫切希望找到林诗音,穿越者一个就够了,再多一个,实在危险的很。

  离开李园,这是林舒雅几番思考后得出的结果。

  她实在不愿意嫁给龙啸云,如今李寻欢不在,她发现竟没有一个可以依靠之人。龙啸云此人阴险的很,她深恐对方还有其他手段,干脆舍弃了李园,先躲起来再说。林家虽没了,林家留下的东西却不少,林舒雅只一个人,勉强收拾了一个大包袱,换了婢女的衣服,乘着天黑跑了出来。她没有林诗音的记忆,对外面十分陌生,况且一个年轻姑娘也不敢乱走,尽管她努力将容貌往丑里妆扮,仍旧不保险,所以干脆去了一家以清苦修行出名的庵堂。

  庵堂在城外,路程不是很远,却足以令脑补过度的林舒雅提心吊胆了一路。

  随身财物她没敢都带进庵堂,而是寻个隐蔽之地,挖坑埋了,只留少许贴身存放。庵堂的老尼倒是很慈悲,被她编造的谎言打动,收留了她。

  误打误撞,她所选的地方正好是龙啸云搜查的盲点,安安静静过了好几天。

  这家庵堂不大,上下十几人,凡事都是自己动手,林舒雅到了这里,饭菜有人做,可衣裳什么都得自己动手洗。这天她拎着木盆衣裳来到庵堂后面的小河边,洗完了衣服又顺手洗了把脸,将脸上涂的伪装也一并洗掉了。她想着反正这里偏僻,没什么人,又恰逢阳光正好,野花野草很有趣味,便哼着小曲儿撩水玩。

  这竟是她穿越以来最悠闲安心的时光。

  殊不知远处一双眼睛盯了过来,在林舒雅清丽绝美的脸上流连再三,颇为贪婪。林舒雅似有所感,扭头一望,正好看见一个十五六的小公子骑着马过来,小公子人生的俊俏,眉眼嘴角带着微笑,又锦衣华服,倒不像个坏人。

  “姑娘,打搅了,请问姑娘可知道绿柳山庄如何走?”小公子言语温和带笑,给人感官很好。

  “绿柳山庄?好像听说过,离这儿有些距离。”林舒雅常和姑子们说话,对周围倒也了解一些,她便为这小公子指路。

  小公子感激道谢,又问道:“这里偏僻,除却一座庵堂并无人家,姑娘难不成……”

  “我暂住这里。”林舒雅到底还在担心被龙啸云找到,所以一听对方开始打听底细就不肯再说了,端了衣服就走。

  小公子忙道:“姑娘留步。在下上官飞,不知姑娘芳名?”

  上官飞?

  林舒雅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见对方问,她便道:“林舒雅。”

  “林舒雅……”上官飞嘴角弯起一笑,哪怕瞧着有些坏坏的,但若女人见了,指不定还会更喜欢他。

  此时的林舒雅哪里会知道,意外遇到这么个少年,竟是出了狼窝掉虎窝。

  转眼便是十年。

  十年前,李寻欢借着查案远赴关外,有心避开表妹,好使得表妹能接受龙啸云,成就姻缘。也因此,他刻意没关注中原消息,更因行踪飘忽不定,李叔等人想传消息给他也难。十年时间,相思入骨,以往风流潇洒的李寻欢,已是酒不离口,飞刀不离手,每日里总在雕刻木头小像,雕刻那个仿佛刻在灵魂里的恋人。

  此番因着一桩案子,他追寻着金丝甲回到中原,私心里,未尝没有再见一见表妹的想法。可他想见,又不敢见,心中十分矛盾。

  在途中,李寻欢遇到一个奇怪的少年人,最多不过二十岁,手中一柄朴素到极点的铁剑,一个人顶着日头行走。要知道,这里最近的驿站也很远,日头又这样大,这年轻人不仅要耗费体力走路,更是不停失水,但脚步始终如一,可见毅力坚韧。

  李寻欢十年来一直不怎么交朋友,行踪飘忽,现在却突然起了交朋友的心思。

  他撩开窗帘,笑着与那年轻人说道:“你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年轻人看他一眼,淡淡一笑,融化了眉宇间的锋锐:“不必。我不欠人恩惠,你的车我坐不起,再说,走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李寻欢笑道:“车可以不坐,酒呢?我请你喝杯酒。”

  年轻人亦是摇头:“我身上没钱,买不起酒。”

  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便说:“那你若以后有了钱,可否请我喝杯酒?”

  “当然可以,等我有钱,一定请你喝酒。”

  “好!”李寻欢一笑,便命车夫驾车先走。

  入了城,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

  一上二楼,他便愣了一下,这楼里好安静。再一看,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吃饭的客人们,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不由得诧异——好一对璧人!

  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男子一身白衣,容貌出尘,清辉皎皎,女子一身红衣,肤色白腻如瓷,堪称人间绝色。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在这二人面前,竟都黯然失色,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

  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竟发出邀请:“这位公子,喝不过来一坐。”

  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偏生勾人的很。且不说别人,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随之大惊,再看红衣女子,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

  白衣男子瞥去一眼,女子立刻眉眼弯弯,却是收敛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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