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笔钱之前,林惊蛰原本的两万块已经花的只剩下几千,他计算得很精确,在困难时期,没有必要的钱一概都是不花的。
因此钱到账后,他迅速捡起了筹备已久的计划——带着几个哥们,连带自己,置办新行头。
邓麦倒是还好,高胜和周海棠却都穿得太过破旧,林惊蛰需要人手充场面,现在这个样儿可不行。
他带着几人进了商场,找了一家风格比较内敛的品牌,每人挑选了一套出行的装备。
仨人个头都高,又因为爱运动的缘故,全是一身的腱子肉,又高又壮。尤其邓麦,他不光高壮,皮肤还黑,虽然眉目英俊,但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要老。
林惊蛰为他们挑选的休闲服一上身,他们身上原本就微不可查的学生气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抱臂不说话站在那里,都是一身的痞气。
高胜眯起眼,有些震惊自己身上巨大的改变,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全然想不到自己竟然能有这样的气场。
周海棠还混过几天黑帮,他痞气最盛,看上去就跟随时要敲人闷棍似的,眼睛稍微一眯,里头都是不怀好意。
邓麦则是毁尸灭迹的那个,看上去一副笑模样,可就让人觉得不是好东西。
林惊蛰非常满意:“从今天起,你们可以跟我一起出门了。”
邓麦脑子灵光,一下子想到什么:“林哥,我们这是扮保镖吧?”
“保镖?”高胜一下急眼了,抓住林惊蛰就问,“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他们身后的周海棠也一脸的戾气,一副要帮林惊蛰干仗的模样,吓得店里的营业员们大气儿都不敢喘,眼睛不住地瞥向外头同样戒备的保安。
“………………”林惊蛰掰开他们的手,无奈道,“都瞎想什么呢。”
他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让他们相信自己没被人欺负,高胜确认了好几遍才终于闭嘴,不过看他的神色,明显还是有些不相信。
他从小保护林惊蛰,保护到现在十多年了,这种护犊子一般的照顾方式已经成为了生命中的一种本能。林惊蛰愿意带他们出来,也是为了让他们见见世面,这年代如此大好的机遇,许多人却都埋没在了无知和胆怯里。上辈子高胜和周海棠能在第一个帮派倒闭后顺利被新帮派接纳,最终还坐上了能知道帮派不少机密的重要位置,他们显然是有能力的。
林惊蛰想要培养他们,他不盼着他们未来能富可敌国,却也希望这一双发小至少不再为了经济窘迫。
至于邓麦,这小子真的是个可塑之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情商高到让林惊蛰这个普通人叹为观止。倘若真能早些培养,他未来的成就绝不止上辈子那几个城市的酒吧老板。
林惊蛰知道自己即将迎来新的挑战。
九十年代的申市不比后来,这里龙蛇混杂,藏匿着不少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他一个刚成年不久的外地人,只身来到申市,现在声名不显,或许还不被注意,但再过不久,申市交易所开张后,他的安全绝对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他暂时没有门路也没有本钱雇佣保镖,倘若托田大华去找,谁知道对方最后找来的人是人是鬼?他虽和田大华合作,却并不信任这人,因此攸关生命安全的问题绝不敢胡乱依仗。让邓麦他们随行无疑是一个最为科学的选择,这三个体格健壮的大小伙子往那一站,煞气逼人,绝对能打消不少人找麻烦的念头。
林惊蛰给自己挑选的衣服就没有给他们的那样正式了,他找了一套浅色的休闲服,偏向宽松,上衣虽然是衬衫样式,却加了小立襟盘扣,颇具中式风格。
正值盛夏,棉麻材质的衣服一上身,透气亲肤,十分舒适。他踏出试衣间时,高胜几人看得眼睛都直了,林惊蛰一照镜子,顿时想笑。
这打扮简直视金钱为粪土,看起来相当的仙风道骨了。
前方那人清瘦的身体被衣裳松松笼罩着,腰细腿长,瘦削的肩膀撑起一道漂亮的线条,走动时布料服帖微动,仿佛一团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
邓麦结结巴巴地评价:“真好看,真好看,就是看起来……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