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真的还有钱!”沈灵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成语字典,翻到某一页给沈真看。
字典中夹着两张十元的纸钞。
沈真都惊呆了:“你怎么还有二十的?等等,你不会把买早饭的钱省下来了吧?”
沈真也不是每天都出摊的,赶上天气不好,他那天就会歇息。而每当这种时候,沈灵就需要自己走路去学校了。如果家里不做早饭的话,沈真那日就会给沈灵三块钱,让他在学校门口买早饭吃。
一想到沈灵这熊孩子为了省钱而不吃早饭……沈真又是生气又是心酸。
眼看着沈真的表情不太好了,沈灵赶紧解释说:“哥,这钱是我自己赚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我早饭都是按时吃的!”他还想赶紧长大成为哥哥的依靠呢,怎么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自己赚的?”沈真觉得自己似乎没有听明白。
“是啊,上次开运动会的时候,哥你不是让我带了一书包的零食去学校吗?班里其他人也带零食了,不过他们没有自制力,零食在上午时就吃光了,等到下午的时候,全班就只有我还有存货。他们都眼馋嘴馋来着,于是秉着同学爱的精神,我就把一书包零食都卖给他们了。”沈灵有些得意地说。
沈真捂住了自己的额头:“之所以让你带那么多零食,是让你分给班上同学吃的!”不是让你拿去卖的啊!沈真一直为沈灵在班上的人际交往情况操碎了心,却没想到沈灵竟然是个不开窍的!
在那么一瞬间,沈真甚至有些内疚。不会是沈灵看着他摆摊,才把眼界弄得这么小了吧?
沈灵人小鬼大地叹了一口气,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分零食给大家吃,是为了让班上同学更喜欢我。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已经很喜欢我了,所以我不需要刻意讨好他们。”
再说,开运动会时多适合做生意啊!沈灵觉得自己简直太机智了!物以稀为贵,在当时,沈灵把所有零食的价格都提得比正常零售价稍高了一两毛,简直不要太赚哦!当然,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告诉哥哥了。(这孩子已经无师自通旅游景点的涨价秘籍了,把生意心理学玩转得不要不要的。)
沈真都气笑了:“我可没有你这么自恋的弟弟!”
沈灵知道沈真没有真的生气,笑着说:“还有啊……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在自己家吃的早饭,不过小孩子容易嘴馋嘛,他们明明吃饱了,但却又有点馋外面卖的食物。于是,我就买了小笼包,带去学校里分。他们吃不了多的,每个人就买一个、两个人解解馋。小笼包是一块五一屉,一屉有十个,我也不多赚他们的,每个就卖两毛钱。这样一来,我每天早上带两屉小笼包,就能净赚一块钱了。”
“……”沈真就像是第一次认识沈灵一样。
“也不光是卖食物……还有那种价格稍贵的小彩笔,一版全买了要三块五。他们没有那么多钱嘛,却又想要这种笔,于是我就拆散了一支一支单卖。这样他们又买得起了,我又赚到了钱。”
沈灵已经目瞪口呆。别的七岁的小孩子会有这么活络吗?上一世他七岁的时候在做什么来着?
沈真有一种智商被碾压了的感觉。
沈灵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学校里其实还有很多别的商机的。不过我是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很多商机都只能白白放弃了。不过这也没办法,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嘛。”
“还有什么商机?”
“模仿家长签名啊!我的字写得好,而且还会模仿,班上同学考试没考好的,不敢让家长签名,就想让我代劳呗。美得他们!万一被莫老师发现了,我会被请家长的。哥,我才不丢你脸呢。”
面对着求表扬的沈灵,沈真莫名松了一个口气。这孩子足智多妖,但好在还是个孩子啊。
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语重心长地说:“你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读书,不过你是个心有成算的,所以只要学习成绩不掉下来,我倒也不干涉你做别的什么了。你要好好享受读书的过程啊!”
沈灵眨了眨眼睛,他最享受的明明是和哥哥在一起的生活。
☆、19|第十九章
在同学的心目中,沈灵这个人是很酷的。
他的同桌是个性格非常活泼的小姑娘,每天都像只小麻雀一样从不停歇地叽叽喳喳。不过,别看同桌小姑娘每天都会对着沈灵说很多话,其实在她内心深处,她对于自己酷拽的同桌是心存敬畏的。
“昨天聊兔八哥时没觉得沈灵感兴趣,不如今天聊奥特曼?可是我都没怎么看过奥特曼啊!”同桌小姑娘苦恼地揪了揪头发。她明明是个很会聊天的女孩,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和沈灵的共同语言。
每天都在努力找话题,然而每天都戳不到沈灵的兴趣点,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悲催了。
这日,同桌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进了教室,本以为会和往常一样看到沈灵在面无表情地读书,却没想到沈灵竟然笑容满面。同桌小姑娘惊呆了,下意识地退后两步,走出教室,然后迅速朝天边望了一眼。
还好还好,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来的啊!世界还是正常的。同桌不免松了一口气。
同桌走到自己座位上,把书包放下,好奇地问:“沈灵,你今天是不是很开心啊?”
虽然同桌和沈灵似乎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沈灵是个非常有礼貌的人,他的回应一项简短,却也从不会让同桌觉得尴尬。正是因为沈灵的这种绅士风度,所以同桌才能坚持不懈地想要和沈灵增进感情吧!
沈灵又忍不住笑了。这一笑简直是春暖花开。
同桌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啊,这里必须要着重强调一点。同桌并没有喜欢上沈灵。七岁的她对于这种能叫人死去活来的复杂感情还几乎没有什么体悟。她其实是个富有爱心的小姑娘。冬天时她会在自己的窗台上放一小碗米,给那些找不到食物的小鸟吃。她还会省下零花钱买火腿肠喂流浪狗。
同桌或许只是被沈灵萌到了,就像她会被路边那只有着碧绿色眼珠的黑猫萌到一样。
“我这里有一本杂志,你想看吗?”沈灵非常友好地问。
同桌其实对于杂志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是,考虑到这其实是沈灵第一次主动和她聊天,于是同桌颇为受宠若惊地说:“好啊……什么杂志?”她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找到和沈灵间的共同语言了!
同桌有一种新世界的大门即将被打开的感觉。
沈灵便把《都城卡通》翻到了连载《遇妖》的那一页,递给了同桌。
同桌怀着某种敬畏的心情,郑重地接过了杂志。漫画的最前面设有主角档案。这自然也是沈真画的,相当于是给《遇妖》主角小笙做了个简介。同桌还不认识“笙”这个字,但她盯着主角的全身像看了好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便迟疑地说:“沈灵,这画得和你真像啊!你有没有这么觉得啊?”
这一句话就把沈灵的好感度刷满了!
无意间给兄控沈灵顺了毛以后,同桌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成功get了沈灵的友谊。在沈灵心目中,同桌由“幼稚的小鬼”一下子变成了“富有眼光的不那么幼稚的……好吧,还是小鬼”。
沈灵甩了甩身后具现化的尾巴,用一种佯装平淡的语气说:“这画的就是我啊。”
“啊?”同桌好奇地看向沈灵。
“这是我哥哥画的呀!他以我为原型画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沈灵具现化的耳朵也动起来了。
同桌花了一点时间,把沈灵的话消化理解了一遍。忽然,她激动地抓住了沈灵的手,兴奋地说:“啊啊啊,你哥哥好厉害啊!原来这画的就是你吗?天啊天啊,你都上杂志了!你要成名人了!”
“这不是重点啊,重点在于这是我哥哥画的!我!哥!哥!画!的!”沈灵同样很激动。
同桌胡乱地点着头,继续低头看杂志,越看越觉得主角果真和沈灵长得一模一样。这其实是心理作用啦,毕竟漫画的人设不同于真实素描,二次元和三次元的长相再如何像,也是有明显差异的。
沈灵把杂志取了回来,放在桌子的中央,非常热情地说:“我们一起看。碰到你不认识的字,我可以念给你听。唉,干脆都由我来读吧。”他身上的兄控之魂正熊熊燃烧着,这一刻的他无比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