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撩了个直男怎么破_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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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常新想到能和冯意解脱后,心里有些莫名其妙酸酸的感觉。不过他努力不去想。他才25岁,有钱有势,干嘛非要在冯意这么一个男人身上吊死,更何况,和冯意在一起他还不能当1!

  任常新是个爱玩能玩的主,他先点了几首歌热场,任常新的嗓音不错,感情投入的也好,唱完后冯意很给面子地鼓掌。

  任常新从吧台上蹦了下来,撺掇冯意也去唱几首。冯意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哟,没想到你这个歌唱得还不错。”

  任常新得意地哼了声,“那是,小爷不稀罕参加什么好声音,要不然那奖全他妈都得是爷的。”

  冯意乐了,“敢情那些参赛的还得谢谢你没出山,要不还有他们什么事呀。”

  任常新也不嫌自己脸大,他啧了声,“必须的,爷这就是一宇宙歌王的主,谁听了不得俯首跪地,双泪长流。”

  冯意乐得直打滚,“行,赶明让小成给你报名,让世界人民见识一下咱任爷的水平。”

  任常新嘿嘿笑了声,“别介,爷的水平太高,他们审美高度达不到,欣赏不了。”

  两人平时说笑惯了,打打闹闹你一言我一嘴地逗了半天。冯意的酒也下去了一大瓶。

  任常新这酒是有猫腻的,和传说中的鸳鸯壶一样,瓶口有机关,往左扳是50多度的烈酒,往右扳是十几度的甜酒。当初任常新觉得这玩意新奇,买了放着玩,没想到在这里派上用场。

  冯意喝得渐渐高了,眼睛有些迷糊,脸上也泛起潮红。冯意原本就俊帅,喝醉后这副花花公子吊儿郎当的模样,真是他妈的招人。任常新觉得自己的那颗心怦怦怦地跳个不停,真他妈地想上了冯意。可是他还是忍住了。冯意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泼皮性子他惹不起,万一真地惹急他了,不知能发生什么事情。

  任常新舔了舔唇角,努力遏制自己内心的冲动,他看时机也差不多,就想出门换那男孩进来。刚一起身,就被冯意单手给拽了下来,酒气冲天地将他压在身下。任常新立刻感受到一个*的东西顶着他。

  操!不会惹火烧身了吧!

  他妈地他做这么多可不是为了让自己被人上的!

  ☆、第13章 占有欲

  任常新着急忙慌地想将冯意给推开,但别说是冯意清醒时,此刻醉眼迷离,满脸情~欲泛滥的男人,根本不是他能抗得住的。

  冯意的胳膊略微一压,任常新就动不了了。

  冯意凑了上前,被酒气熏得喑哑的嗓音弥漫在这封闭的空间,充满了男性荷尔蒙气息,浓浓的诱惑一波又一波地涌上来。

  “宝贝,我想要你。”

  任常新天人交战,情~欲和理智在头脑里打得一塌糊涂。别说冯意的那东西硬得跟铁杵似地,就连他自己也被折磨得几乎发狂。

  可惜,冯意的要和他的要是同义词,彼此不相容。

  冯意的指尖伸到任常新的后背,划拉着那细腻高热的肌肤,一点点地拨弄,就跟蚯蚓似地钻来钻去,让人心痒难耐。任常新咬了咬牙,声音挤了出来,“要,也是我在上面。我要你。”

  冯意嗤笑了下,那副神情可憎得很,“宝贝,不是我说,你这样的,一晚上能硬几次?”

  男人最不能讲的就是这个,任常新白净的脸涨得通红,其实他算是正常男人,但是冯意是不正常的,他妈地哪有男人有这种疯狂的体力连续做上一个晚上!关键是他还被冯意给干晕了!

  任常新咬牙切齿,“你试试就知道了。”

  冯意嘿嘿几声,手直接按到任常新那个位置,激得任常新倒抽了口气,“宝贝,还用试嘛,我用手就能给你弄出来。”

  “宝贝,你下面的每次都夹得我好紧。我出来的时候,它都舍不得,一直不停地吸着我的大宝贝。”

  任常新脸快滴出血了。操!他怎么就遇到这么个没脸没皮的家伙!可是这些下~流话却愈发刺激他,男性象征的部位愈发挺拔。

  “你他妈放开我。”

  冯意嘿嘿笑了,“宝贝,一会你就舍不得让我走,你会不停地让我进去,勾住我的腰,喊着别走。”

  任常新都快被气无语了,恶狠狠地骂回去,“放屁!”

  冯意喜欢看任常新这个模样,白净的肌肤泛着淡淡的粉,眼圈因为羞耻而泛起了泪花,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

  这种害羞,气恼,又无可奈何的模样,真他妈可爱爆了。

  冯意后来调查过,才知道任常新一向只做1,难怪那次被他上了后反应那么大。冯意是个很大男人主义的男人,独占欲特别强,当他知道任常新后面只被他用过后,产生了这个男人只是他的人的想法。这种想法让他特别有成就感,也对任常新更是充满了占有欲。

  他想要将人圈在自己身边,永远只能和自己在一起。

  冯意还太年轻,想不了太长远的以后,但是无论如何,他要先将人弄到手。他是个狩猎性很强的男人,长年的训练培养出他的韧性和耐力,他能等,也能忍。他要慢慢地将网铺开,让这个男人永远也逃不出他的手心。

  这种狩猎的过程以及最终获得猎物的念头,让冯意只要稍稍想到就兴奋得血液都沸腾了。

  就在任常新无可奈何的时候,冯意突地停了下来,他离任常新的脸不到十公分,热灼的气息直接喷吐到任常新的脸上。

  浓浓的低沉的男子嗓音,如同最强烈的催~情~剂,让任常新浑身微颤,

  “任常新,你真的不记得我?”

  任常新被那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弄得迷迷糊糊,“你说什么?”

  冯意低低道,“你记不记得,十五年前,在杭州。”

  什么杭州,十五年前,你当拍神雕侠侣还是还珠格格。两个大男人搞得那么文艺,真他妈肉麻。

  “我记得,你当时穿着白色长裙,长发又黑又直,脸很漂亮,眼睛很大。”

  “我以为遇到仙女了。”

  “当时有人想要欺负你,我拼着命保护你,将他们赶走了,献宝似地想要得到你的夸奖,可是你却指着我的鼻子说,‘小屁孩,不许跟着我。’”

  冯意的眼里有一丝受伤,虽然任常新完全不记得这回事,但是他小时候确实去过杭州,也确实被他那恶癖好的老妈打扮成女孩子,带着假发穿着长裙招摇过市。

  但是他小时候有那么恶劣?完全不记得了。

  他有些心虚,辩解道,“小时候的事谁记得那么多。你怎么那么小心眼,记了那么多年。”

  冯意咧嘴笑了笑,“没错,你这么对我,我还一直记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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