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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奴_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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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宾客后,岑非鱼收拾桌子,白马开窗散味。

  岑非鱼转身,见白马站在窗前发呆,不忍心打扰他,只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

  窗外,雪花为月光照亮,透亮如冰龙的鳞甲,无声无息,片片飘洒。夜晚像绣着银线的漆黑锦被,轻盈地盖住人们的梦境。北风吹起大雪,锦被起了波澜,瞬息间化为一川悠悠流淌的岁月长河,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可这一切看在岑非鱼眼里,说到底不过只是白马身后的背景——此人站在窗前,像乌漆墨黑的版画上发着光的人物,任平时光如逝川一去不返,惟他永不易变。

  白马察觉到岑非鱼在看自己,明知故问:“看什么?”

  岑非鱼胡乱从桌上拿起一本书,提起风灯,走到窗前,故意曲解白马的话,道:“《诗经》还没读完,今日想读什么?”

  白马:“上回读到《邶风·出自北门》,仕不得志,君不知己。”

  “看看下一篇,是什么?”岑非鱼假装翻书,嘴里念念有词,忽而把书一扔,一屁股坐在窗框上,“灯要掉了、要掉了!”他把风灯往白马手上一塞,趁其不备,捉泥鳅似地将他按进自己怀里,恶人先告状,“读个书而已,你老往我怀里钻是想做什么?”

  “明明就是你死不要脸,往我屁股底下躺!”白马把风灯放在窗台上,反手使出一招今日刚学来的“分花拂柳手”,想把岑非鱼的手拨开,怎料反被这老流氓缠住,“狡诈!”

  “你二爷万花丛中过,身经百战,还治不了你?”岑非鱼哈哈大笑,攥住白马的手,以指为笔,在他手心慢慢写下“北风其凉”四个大字,“嘘!两人抱在一起多暖和?莫要动来动去,有辱斯文。”

  白马无语,道:“若是被别人看见,咱就穿帮了。”

  岑非鱼:“谁敢看?”

  白马实在想不出什么人会半夜扒岑非鱼的窗户,好容易才想到一种人,道:“刺客要看。”

  岑非鱼嗤笑:“杀了就是。”

  “刺客么,小菜半碟,来多少杀多少。可你若再不多让我抱抱,眼看着就长大了。”他贴在白马的耳边说话,声音温柔得像是细雪洒在窗纸上,“今日,你不过在台上小小地露了一次脸,便不知牵动了多少人的心神,看得我跟嫁女儿似的,既自豪、又不舍。可我知道,树要发芽,人要长大,万般不由人,我自不会阻你施展。只是,我一想到十年后,你是皎如玉树临风前,我是人老珠黄不值钱,你该不稀罕我了,我就难过得想把你塞进怀里,再不给别人看。”

  白马知道,岑非鱼坦坦荡荡,断不会有这等心思,分明就是在拿自己逗闷子,便顺着他的话,道:“糟糠之妻不下堂。莫怕,往后无论贫贱或显达,我都会为你养老送终。”

  这话果然正中岑非鱼下怀,他揪住了白马的“小辫子”,立马学起那悍妇模样,夸张地嚷嚷起来:“你说我是‘糟糠’?我不过略一试你,你就将心里话吐了出来,看吧!还说要给我‘养老送终’?谁要你送终,我又不是你爹!”

  “爹?”岑非鱼“螳螂捕蝉”,白马却是“黄雀在后”,忽而眸光一闪,有模有样地朝岑非鱼身侧喊了句,“爹!你怎么来了?”

  岑非鱼瞬间汗毛倒竖!他明明想要拔腿就跑,可一来害怕赵桢找自己麻烦,二来怀里抱着白马,不敢胡乱动弹,思来想去,失了方寸,只得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白马大笑着倒进岑非鱼怀里,“哈哈哈哈!大傻蛋!”

  岑非鱼透过指缝偷瞄四周,知道自己被骗,气得鼓起眼睛,一对琥珀色的眸子清澈澄净,跟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嚷嚷道:“有你这样吓人的么!”

  白马笑累了,终于肯让岑非鱼抱着自己,反问他:“我看你也不瞎么,怎觉得我会嫌弃你?我这么个小奴隶,能走到今日,全仰仗你提携。你是我的英雄。”

  “我同你说笑的,莫当真。”岑非鱼总是这样,惯会装疯卖傻,可一旦说起正经话来,他反倒不好意思,“不要自我轻贱,你是锥处囊中,其末立见。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与旁人不同。”他望着窗外漫天雪,慢悠悠地说,“春去秋来,红尘滚滚,你在我心中永不变易。”

  白马:“莫要庸人自扰,我总是倾慕你。”

  岑非鱼轻咳一声,道:“呃,说到哪儿了?对,这篇诗正应景。北风其凉,雨雪其雱,写的是漫天大雪时,祸患将至前,友人相携逃亡的情景。”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白马跟着岑非鱼,逐字逐句念出这首诗,忽而感慨,“这就像当年,我同刘玉、刘曜相邀逃亡。是他们给了我一条生路。”

  ※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

  八千里外,天山脚下——

  漫天雪花大如席,天山山脉如同蜿蜒的冰雪巨龙,沉睡在北极寒门前。彼时,天地间一片昏暗,惟有北风怒号如号角。山脊上,两线黑漆漆的马蹄印直射而下,不过片刻便又被大雪覆盖,再看不见。

  北匈奴右贤王乌珠流营,一处背风的山洞中,篝火昏昏。两名青年紧挨着坐在火堆旁,身穿皮毛猎装,头戴羊皮小帽,看不清面容,像两个潜入敌营的密探。

  当中,一个青年异常高大,身材健壮,皮肤黝黑,猛一抬起头露出一对虎目,眼瞳略带沙金,不怒而威。

  这青年为身旁的人拢了拢衣领,道:“雪太大,少爷留在此处,待我潜入营地将那老畜擒来!”声音如闷雷,态度亦不甚恭敬,像只蛰伏着的野兽。

  被称做“少爷”的人身形清癯,面容文秀。他的声音很轻,语气却十分坚定,道:“曜哥,你脾气太冲,此番我与你同去,不得出半点差错。”

  原来,这两个青年正是白马童年时的患难伙伴,匈奴左部帅的小儿子刘玉及义子刘曜。

  三年前,刘玉逃跑时坠马撞伤了脑袋,因祸得福,双腿恢复了知觉。为发泄自己心中的不忿,李雪玲编造了赵桢遗孤的下落,请求刺客刺杀右贤王,而后引刀自刎。

  右贤王受了重伤,伤愈后精神大不如前,甚至为李雪玲伤心了许久。刘玉趁机请他准许自己上天山学艺,后同刘曜拜入天山掌门门下,成了掌门的关门弟子。

  寒来暑往,刘玉、刘曜俱已长成青年。

  “小时候,咱就像这样挤在一起取暖。”刘曜同刘玉挤在一起,直觉身上暖洋洋的,可他一侧脸,见刘玉绷着个脸,腰杆挺得笔直,像是不愿同自己靠近,登时色变。

  “再等半个时辰就动手,曜哥?”刘玉正思索间,发现刘曜在看自己,不明所以。

  刘曜不置可否,忽然捏住刘玉的下巴,借着昏暗的篝火打量他,“你还记得小时候么?你总带着个哑巴雪奴,煞风景。”

  刘玉常在天山冰池边练剑,神情总是凉凉的,明明表面上是一副柔弱恭顺的模样,可偏偏就是不认命,只要他下定了决心,十个刘曜都拉不回来。刘曜每思及此,都觉得心里憋着股无名火,想从他脸上看到些别的神情,譬如意乱情迷。

  刘玉一眼就识破了刘曜的心思,他睫毛微颤,在青白的脸颊上落下两片羽扇般的阴影,道:“曜哥,不是时候。”

  刘曜的手沿着衣领滑入刘玉的衣襟,粗鲁地抚摸他的脖颈,抓住他略有些单薄的肩膀,俯下头在他肩窝上轻轻地啃了起来,“少爷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刘玉任由刘曜亲吻自己,目如止水,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半枚铜钱。铜钱上刻着一个“沙”字,是周望舒给他的信物。

  刘曜不满地夺过铜钱,一把扔在地上,“嫌我伺候得不够好?”

  刘玉握手成拳,片刻后松开,轻轻推开刘曜,说:“曜哥,我等今日等了三年。若再不回去,只怕父亲会忘了我们。”

  刘曜不屑道:“你想回去,老子带你跑回去就是!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做甚?”

  刘玉:“我要名正言顺地回去。”

  刘曜:“劫持右贤王,跪拜汉人皇帝,谈何名正言顺?”

  刘玉:“乌珠流凭借不光彩的手段上位,若劫持他到汉庭受审,边塞的匈奴人许会作乱。届时我爹自请出关平乱,就是名正言顺!他韬光养晦三十年,就等这一个机会。”

  “成日算计来去,想让你爹高看你,唯独没想过要为你娘报仇。”刘曜撇撇嘴道,“你家祖宗是冒顿单于,你是汉家宗室的后人,不把自己当汉人了?”

  刘玉:“我是什么人?没人关心,我亦不关心。我只是不愿当被人欺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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