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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奴_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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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事历历在目,白马脑中风雪漫天,他摇摇头,将冰冷的苦楚抛诸脑后,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该发生的,任谁也改变不了。”

  二爷点点头,看着杯中酒水印出自己的轮廓,道:“诸行无常,是生是灭。因缘与劫数,皆是命中注定。不过,自那次喝醉办错事害你受苦,并非天意,而是我错。我心里万分悔恨,循着你的足迹却找不到人,被周溪云打了个半死。此后我便发誓喝酒不过三爵,你看着,此乃第二爵。”

  二爷举起酒杯,对着白马敬了一下,继而一起饮尽,酒气渐渐浮上脸来。

  白马吃了个五成饱,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有了力气,心中就开始算计:此人短短数日间,往返于洛京与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数百里,此刻好容易坐下来休息喝酒,心里松快,也是嘴最松的时候,我可趁机多灌他几杯,许能套出些话来。

  他可不信这个每次与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带着酒气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爷陷入回忆,偷偷为他再倒了些酒,随口道:“二爷,你真的不必再说这个,我都忘了。”

  此话其实也不假。

  白马心里装了太多东西,那些与自己有关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饥饿,其余的大都在岁月光阴的作用下渐渐变淡了。

  二爷闻言一愣,继而摇头轻笑,道:“梁彦没死的时候,有个狂士,此人最爱在家中赤身裸体。别人讥笑他,他便反驳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为何入我褌中?”

  白马听着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讳,怕是对朝廷不满,他们的秘密那么多,我且多给他灌些酒,总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些。

  于是,他挖苦二爷一句,反问:“你俩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机,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爷给了白马一个爆栗,又在他脑袋上胡乱揉了一把,道:“爷的意思,这大千世界自然万物,本都是无主的。有人欲将其占为己有,才想出礼法、规矩来约束人。我自认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面前,不必谨小慎微,想什么便说什么,要什么便拿什么,失去不必伤怀,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得?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得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此时,白马听了二爷的话,很有些心不在焉,满心都在琢磨着,原来孟殊时竟是幽州军出身?那么,他是否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的刀刃,是否曾经沾上父亲的鲜血?

  白马暂时不愿多想,他也不敢再多说,只怕多说多错,反问二爷:“您是幽州军?”

  二爷总有很多歪理邪说:“我最是怕冷,不喜过冬,如何会去幽州参军?爷这辈子最为不耻的便是幽州军,穿得那身袍子比别人铠甲还厚,心眼子忒多。”

  他摇头晃脑,道:“不过,爷打小跟随大哥从军,立下军功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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