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惊得我差点没在水里跪下去,脱口而出:“奥西里斯被除神籍?”
他点点头,说道:“还是埃蒙亲自除的呢,大家都以为埃蒙和奥西里斯感情很好,谁知道这次回归后他性情大变,居然把最宠爱的情人给处死了。”
“处死?”
他回答道:“除了神籍流放到这里,不就是死路一条嘛!不要说能不能经得住被黑暗化,就算能被黑暗化,以前的法术全都用不了,这里的魔物可是什么都吃的哦!他们才不会管奥西里斯以前是什么人呢。”
像是被当头泼了一盆凉水,寒气从头到脚丝丝地散发开来。
怎么会这样?
他看了发呆的我一阵,说道:“我叫那米,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
我慌乱地回过神:“啊,我,我也叫奥西里斯。”
那米闻言上上下下瞅了我好久,摸摸头说:“这样啊?”
我慌忙解释道:“是啊,不过水神才不会是我这样的,比我好看多了。”我这一身伤痕,还有脸上像是被锉刀刮了一圈,红的红肿的肿,还能好看才怪。
那米的眼神往我的伤痕上过了几遍,释然道:“我就说,你看着也不太像,水神可是以美貌著称的神,就算到了这里没死,恐怕早晚也是个沦为男宠的命。”
说着凑过来兴致勃勃道:“那个,你以前应该也是男宠吧?领主的宫殿漂亮吗?”
我一惊还没过去,一惊又到,结结巴巴道:“男,男宠?”
他从水里抓出我的手,放到他手边一比,整个儿就像民工和贵少爷,糙细对比忒明显。
“你看你都不干活的,不然哪能这么嫩?说嘛别不好意思,反正大家以后都是朋友啦!”
我说:“我,我不是男宠``````我是近侍,犯了错被逐出来的。”
那米了然道:“噢,那怪不得了,被驱逐的人不能呆在原领主的范围内,这里是俄索尔领主的范围了,你运气挺好的,原来的主人竟然没有杀你。”
我默默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点头。
那米不再管我,自顾自把澡洗完了,然后穿上衣服问道:“那你现在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去干活?虽然很苦要挨打但是管吃管住,比你现在这样好。”
我闻言猛地抬头,欣喜道:“我可以吗?”
他一把拉起我:“当然可以了,奴隶又不嫌多,我们得快点了,出来太久会被发现偷懒的。”
我连忙抱起一旁的猫跟上,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那个``````请问能不能帮我个忙?”
那米回过头疑惑地啊了一声,我指指手里的猫:“它跟着我好久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分我一点好吗?一点点就好。”
“自己都顾不上了居然还想着猫,真是没体验过奴隶生活不知道天高地厚``````”那米喃喃嫌弃了我一阵,从怀里摸出一块肉干,撕了一条给我:“喏,给你。”
我感激地接过肉干:“谢谢你。”然后小心地拿水泡了泡,递到小猫嘴边。
我记得猫不能喝牛奶,但是吃肉应该没有问题,肉干已经泡软,它虽然没什么力气了,但还是闻到香味醒过来吧唧吧唧嘴把肉叼了过去咽进肚子。
我闭上眼,长出一口气。
Chapter2 神弃平原
前几天我一直拖着高烧神志不清的身体在荒芜地带步行,除了乌鸦并没有看见什么活物,现在跟着那米从绿洲到附近的奴隶部落,一路看见许多奴隶和低等魔物并偶尔一个两个可以实体化的亡灵。
我曾在神族的书籍里读到过关于蚀影荒漠的记载,这里在几亿年前并非荒漠,而是一个普通无垠的平原,总面积有一个三个亚特兰蒂斯海那么大。传闻父神初开天地的时候魔族意图称王,于是导致神族与魔族交战,最后的结果是魔族战败,总人口锐减四分之三,剩下的四分之一被判无权再居住在阳光普照的地方,与无数战死的亡灵一起被集中赶到这里,以乌云罩顶,从此这里被称为神弃平原。
再后来,堪堪过了几亿年,由于常年失去阳光,神弃平原逐渐荒芜,加上几亿年间逝去的亡魂都被移送到这里,日夜鬼哭狼嚎,就被世人改称为神弃荒漠;近两亿年来,魔族鬼族和亡灵开始崛起,割地自立为王,总共将这里划分为四块领地,统称蚀影荒漠。
在蚀影荒漠,无论奴隶还是魔物还是别的什么生物,无一例外都是黑暗化的,所谓黑暗化即是与光明对立的意思。一部分由于天生属性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源自于幸存下来的种族长久以来的选择进化,如今神族的魔法它们用起来效果很小,有的甚至会起反效果——就像我现在这样,相反的,黑魔法却可以发挥到极致。
但是神族一旦被黑暗化,外貌必然会发生改变——瞳色,发色,肤色乃至指甲唇色一类都会改变,绝对不可能有人被黑暗化后还保持着神族闪耀的特色。
可奇怪的是,我应该是已经黑暗化了,可外貌和所有色彩特征都几乎没有改变,尤其是发色,在一片暗沉沉的人影中实在突兀,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发色给变了,那米见了以后惊奇的不得了,追着我问怎么他才回了个头我头发就变颜色了。话又说回来,虽说没有什么改变,但我浑身不会闪光了,从前还是水神的时候,有神魂在身,总是无意识地散发淡淡的珠光,现在没有了。
这个奴隶营规模比较大,放眼望去帐篷一排排看不到头,据说主要是跟着奴隶主接一些大的建筑出卖劳动力。那米示意我去搬一旁的大石块,自己也搬起一块,然后带着我一起加进了干活的大部队。队伍里都是奴隶,个个手里搬着石块和砖头,低着头,建的似乎是行宫。
“快点!快点!不要偷懒!”
“说你呢!给老子走快点!又想挨打了是不是?”
不远处的台阶上站了个手拿皮鞭的人,长得有点怪异,尖耳朵、尖下巴、皮肤上有怪异的褶皱,穿了一件黑袍,像是负责监工的包工头。他没刻意去找哪个人偷懒,而是随性扬鞭就抽,抽到哪个算哪个倒霉。
我把猫藏在裤子兜里,好在猫很小,不突兀。接着又把衣服的连帽翻过来兜头上遮住脸,以免被人认出来。然后跟着那米在奴隶群中搬了一下午的石块,一直到周围黑得连星光都快看不到的时候才被发了肉干和面包放去休息。
那米所说的包住其实是那种十二个人一件的帐篷宿舍,奴隶区有好多,我一来就发现了,每天也有很多新的奴隶来和旧的奴隶死去,多了我一个不仔细查根本察觉不了。
那米说他也是新来不久,几个月前偷了东西被主人发现,只得逃到另一个领主的地方来当奴隶避难,否则被处死还算轻的。我听了以后挺同情的,毕竟都已经吃不饱了没有办法,衣食足而知荣辱,要真活不下去了偷也就偷了。
兜里的猫晚上吃了我一半的肉干,力气回来了,一个劲儿蹭我,在我腿上滚来滚去示意我给它挠痒痒。
“你以后准备带着这只猫干活吗?”那米凑过来摸了摸猫耳朵,转头问我。
我肯定道:“带,不带它在这里铁定没命。”
那米说:“但是猫会长大的,以后就没有那么好藏了,何况奴隶的生活环境是很差的。”
我说:“环境差没关系,有吃的就行,猫很皮实,我喂饱它就好。”
那米闻言好奇道:“你自己都快顾不上了竟然还养猫```````是有特别意义的猫吗?祖传的?”
这话听得我差点就给他跪了,忍不住嚎道:“你见过祖传的猫啊?祖传的长这么点大啊?!”
他闻言嘿嘿笑道:“也是,我没养过这种东西,不知道。”
我摸着小猫头顶的软毛,神思又逐渐飘了出去。有特别意义的猫``````可以算吧,这是洛瑟选了很久想要送给我的猫,当初我也想买一只猫,可是最后分手了没有养成。也许是被他心灰意冷之际随手扔了掉进蚀影荒漠,又恰好成功黑暗化然后遇上了我。
世上没有所谓的那么多巧合,有的只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