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比不上你,我的蜜桃,我的天使,让我看看,你的小家伙是不是也蠢蠢欲动了。”令人作呕的调情,一听就知道毫无真心的甜言蜜语,让方严反胃想吐,但克劳斯似乎很喜欢。
他不再抱怨,用很低的声音喃喃自语。
然后,隔板传来一下撞击声,大概是杰森把克劳德推到门板上亲吻的结果。
方严脸部抽搐,如果可以,他一定会冲到隔间,把那个满嘴谎话的男人拖出来暴打一顿!
可这是十年前,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参与的过去。
他不停地自我安慰,我不能去干涉他的选择,我必须忍耐。但无论他找什么借口,就是无法平息心中的怒火,这股无名火烧遍他的全身,五脏六腑都在火辣辣地痛。
他的爱人正在别的男人怀里,看情况,还很可能还是下面那个!
他后悔,为什么要自虐一般跑来偷听他们的对话,然后痛不欲生,真是愚蠢到家的行为。最后,他不得不敲门板抗议,并且大声咳嗽,告诉他们这里还有别人。
隔壁传来道歉,然后收敛了许多,但没有停止。
细碎的喘息传来的那一刻,他夺门而出,目光凶狠地盯着那扇门。
那扇门之后,是他深爱的男人,但现在他爱的是另一个人。
一扇门隔开了两个世界……
方严咬牙,愤怒在支配他的行为,但没有烧毁他的理智。
他握紧拳头,最后选择离开。懦夫,没用的东西,他在心里骂自己。同时,他也十分清楚,如果现在冲动行事,只会搞砸一切。他要的是两人都获得幸福,真心相爱,而不是逞一时之气让彼此尴尬。
他默默走回座位,在一种极度的痛苦中坐下,脑海中萦绕的喘息,如同冰冷的利刃将他凌迟。他感到胸闷,浑身都在痛,为什么上天对他这么残忍,如此折磨他。先让他失去了爱人,再叫他明白什么是毕生挚爱,最后把他送到这该死的十年前,来到克劳德根本不爱他的过去。
他仔细回想过去,实际上他们的恋情是不平的的,克劳德付出太多,而的回报太少。
这个男人总是温柔地包容他的一切,迁就他,对他好,用深情的目光注视他。相比之下,他给予的简直太少了,他怕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连在亲友面前介绍恋人的勇气也没有。
“这是对我的惩罚吗?因为我太不珍惜你,所以让我尝尝被忽略的滋味?别这样对我,克劳德,别这样。”他捂着脸,感到很绝望。
窗外的雪依然在下,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他的航班会延误到2号。然后,他和克劳德将前往不同的地方,彼此的命运再无交集,直到四年后才能重逢。
他无法等待这么久,不能眼睁睁看着杰森背叛他,给他巨大的伤害。
重生,不止是为了弥补他亏欠的一切。
他尚有机会,可以改变一切,把所有的悲剧扼杀在摇篮里。为了克劳德,也为了自己。所以,他还有三天,在这三天中,他必须给自己创造新的机会。
最有利的切入点,当然是克劳德最爱的达喀尔拉力赛……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高估了自己的办事能力,没想到对票据的工作量这么大,本来以为一天就能做完了,结果忙了这么就还弄了一半……那什么,扭头,年终真的好忙,耽误了更新,大家原谅我吧!
话说,这文好冷清,是写得不好,还是更得太慢,请大家给点建议吧~前三章关于比赛的描写几乎没有,但是后面还是以在比赛中互相磨合,彼此信任为主线,还是很热血很JQ的。我经常写小白受,但这只绝对不弱不白,方严属于假冷漠真腹黑,克劳德现阶段是阳光元气男,希望大家能喜欢。握拳,给几条建议吧,不然真的没底,每次写文都好冷,冷到北极圈去了,呜呜~
☆、第4章 礼物
想让专情的克劳德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兴趣,不是件容易的事。方严必须改变自己,变得更有魅力,对他的胃口,使出浑身解数吸引他,让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不可多得的灵魂伴侣。
这很难,因为本性难移,但他愿意尝试新的生活,为了他的爱人。
过了很久,克劳德才回来,他的手插在裤兜里,眉眼间都是笑意。
和刚才的失落完全不同,他一个人,但步伐轻快,看上去很兴奋。他这么愉快,无非是因为杰森那几句虚假的甜言蜜语,或者是存积的欲望得到满足,但无论什么原因,都让方严感到难受。
“你看上去很好。”他倔强地别过头,看窗外白茫茫的大雪,谁也没有察觉他此刻的失落。
“你也不错。”克劳德爽朗地回答,靠着椅背坐下,脚不安分地抖动。每当他愉快或兴奋时就会这样,不是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打电动,就是翘脚晃来晃去。方严觉得这摸样很不礼貌,曾经想改造他,让他变成彬彬有礼的绅士,但从未成功过,他的这些小毛病到死都没有改掉。
“是吗?谢谢。”心爱的人就坐在旁边,他很想多说几句,但不知为何难以开口。
他变得很陌生,让方严不知如何相处。
这很奇怪,他还是克劳德,但又不完全是。或者说,他的肉体是方严熟悉的克劳德,精神却完全陌生。
现在,可他的身体很热,即使坐在旁边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从内而外散发的暖意。方严十分熟悉这种气息,他在性事过后总是保持极高的体温,直到很久才能平息下来。这些原本属于他的温度、强而有力的怀抱、柔情的细语和甜蜜的亲吻,如今都献给另一个男人。
他感到恐惧,如果这辈子,克劳德对他毫无兴趣,不会再多看他一眼,那他一定会绝望而死。
他在胡思乱想,年轻的克劳德却在看那袋吃的:“怎么买这么多,你一个人吃得完吗?丢掉的话太可惜了,不珍惜食物可不行。”
“一起吃吧。”方严把袋子推过去,礼貌地邀请:“或者你可以请我喝咖啡,用来交换汉堡。”
“那你可亏死了。”他笑着站起来,大步朝自动贩卖机走去:“别后悔。”
方严看着他的背影,低声说道:“这些本来就是给你买的。”
他有些晃神,刚才那一瞬间,好像回到了十年后。
每当晚餐太过丰盛,他吃不下时,克劳德一定会板着脸说教:“嘿,中国人不是常说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话吗?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不在乎盘子里剩下的东西,乖,再吃一口,太浪费了!”
这个男人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在生活上却十分节俭。
是的,你没听错,他是个在吃饭方面很节约的人,虽然这一点也不像他。他开始赚钱后购置大量的收藏品,但对待食物依然带着虔诚的态度。他会把当天剩下的面包储存起来,第二天做成土司,或者用各种没吃完的材料加工成馅饼之类的物体。总之,他无法接受接受盘子里剩下食物。
就算是在餐厅吃饭,剩下的点心也一定会打包带走,而且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他总是说:“你没有饥饿过,所以不知道食物的可贵。”
他会这样珍惜粮食,源于儿时的痛苦回忆……
克劳德的母亲是个怀揣淘金梦的偷渡客,但美国并不是传说中的天堂。
为了生计,她沦为脱衣舞女郎,在廉价的地下酒吧表演大腿舞,赚取为数不多的小费。再后来,她交上了一些坏朋友,染上毒瘾,不得不出卖肉体。她没有太多的选择,也没有避孕,所以怀上了克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