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她知道,她此刻的悔意里包含着满满的愧疚。
她是个坏姑娘。
乔安这么想着,泪水夺眶而出。
……
罗勒斯庄园里,路西恩正在试新做的毛斗篷。
柔软顺滑的皮毛来自一种叫做“狡”的魔兽,也有“大狐狸”或者“狡狐”这样的俗名,顾名思义是一种长得像是狐狸,体型又比狐狸大得多的魔兽。
狡狐的捕杀难度并不高,两个及以上的低阶天赋者组队就能杀掉,但狡狐敏锐异常,一旦感受到杀意,就会立刻咬烂自己的皮毛以求逃生——它身上最值钱的就是一身皮毛,但只有完好无损的狡皮才能卖得上价,因而狡狐咬破自己的皮毛后,人类再狩猎它就只是白费力气。
想要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狡狐皮,猎杀难度便直线上升,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出手,耐心地收敛起全身气息等待狡狐走进攻击范围,而后果决利落地一击致命,还要准确地攻击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点。
路西恩这件斗篷就是用一张完整狡皮制作的,这只狡狐被击杀的手法就极其高明,伤口从眼睛插进大脑却没有伤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死了个彻底,皮毛内侧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分猎物垂死挣扎时的淤痕。
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猎杀。
“怎么样?”路西恩询问站在一边的伊西,他的脸埋在蓬松的毛毛里,眯着眼对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这是伊西献给他的猎物制成的斗篷,自然要征询一下赠送者的意见。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为路西恩显而易见的喜爱嘴角微微上扬,“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颜色非常适合您。”
他在森林里看到那只大狐狸时,立刻就决定了要献给路西恩的猎物——那只狡狐有着像是干涸血液一样的棕红色皮毛。
霍尔喜欢浓烈鲜活的颜色,红的蓝的绿的金的,五彩斑斓像是没调和过的色盘。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比起明亮又纯净的色彩,他又直觉这样浓郁深沉的颜色才更适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
第33章
路西恩看着伊西眼睛里披着新斗篷的自己。
他真的很少穿这样浓烈的颜色,有一部分上辈子黑白灰加【lesismore】的审美遗留,也有一部分为了贯彻人设的伪装习惯。
毛绒绒的东西,饱和度低的单色,袖子适当地长一点,无辜又无害的氛围就这么轻易地营造了出来。
然而一旦换上了这样沉郁浓重的红色——他得承认这个颜色其实很适合他,但就是太过于适合,他太适合各种会让人产生血液联想的颜色了,衣服反而与他的人设产生了冲突,当他扯起嘴角弯起眉眼露出微笑时,用这个颜色做底色,他眼睛里嘲弄扭曲的部分便无所遁形。
攻击性太强。
不过有些特殊场合穿穿到未必不会有出奇制胜的效果。
就像宴会上他用前执政官先生的血给自己的衣服染了个色,效果好到连他自己都感觉惊讶。
路西恩仰起头,让伊西给他调整斗篷上的系带。这件斗篷不像普通斗篷那样只在领口系住,他的衣服为了保暖裹得都很严实,系带从领口到小腿,仔仔细细地不给寒风半点趁虚而入的机会。
伊西弯着腰仔细地给系带打结,他比路西恩高不少,系到胸口以下的位置时弯着腰都很吃力,不得不俯身半跪着才比较方便。
路西恩就着这个姿势垂眸,盯着伊西的发顶,青年的银发泛着月光霜色一样的奇妙光泽,耳朵上没有挂上装饰,能清楚看见沿着耳廓刺穿的一排耳洞。
九个。
路西恩一个一个地数过,左边耳朵是五个,右边耳朵是四个,伊西告诉过他穿耳洞用的是银针,在火上灼烧后直接刺破皮肉,穿透耳骨时能听到软骨碎裂的声响。
然后血会流出来。
伊西自己穿的这些耳洞。霍尔族的规矩是父亲给儿子来做这件事,通常在儿子第一次离开村子出任务的时候,这是长大成人的象征,将来若是不幸死在了外面,也好辨认尸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