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确很聪敏,他是什么时候发现我同福康的关系的?就连我都不知道。我老了。我年轻时曾为了沈将军翻案而四处奔走,如今也不想把师兄的故事带进棺材里,可我没有那股冲劲了,也没有那股力气了。然而在江州,当我看见周逊亲手挖开他母亲的衣冠冢时,我就知道,他是个合适的人选。而他又有着常人所无法企及的优势——皇帝信任他。”沈老头缓缓道,“无数史书上说,高宗一生克己复礼,慈爱光明。我有预感,真实的真相必会为高宗抹上污点。因此……皇帝的态度,至关重要。”
心腹沉默了一会儿,道:“可周公子,他愿意吗?”
“他早就知道我有所图,只是在等我开口而已。他看上去很冷淡,其实是一个骨子里藏着疯劲的重情重义的人。方才在棋室中,他就在向我暗示,如今他是状元了,能够开始替我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了。人活得像他那样通透,把一切都算得那么开,其实很累。可他其实很不愿意欠任何人东西。”沈老头苦笑,“说起来我倒是有些惭愧了,我明知道他……他那种人,就是你肯对他好一些,其中有一点真心,他就会愿意为你去死,为你燃烧起来。皇上也是因此才这么爱他的吧?因此才连缁衣使的一点半点也不愿他沾染,生怕他燃尽了自己。聪明人傻起来比愚者傻起来,更加可怕。”
马车终于到了幽篁巷里。幽篁巷里不种竹子,而是种很多的枣树。沈老头在下马时,突然道:“罢了,谁让他是我徒弟呢?身为师父,总该照顾徒弟的,如今他好不容易当了状元,又有了心爱的人。我这副老骨头还能活个十几年,就不急着挟恩以报了吧!身为师父,也该有些师父的样子。”
“比起这个,”心腹道,“关于北魏那边,我们总算查到了一些被隐藏起来的线索。”
“什么线索?”
“近几年来,北魏的间谍深入大景,尤其是京城。它能在京城扎根,和他们的‘将军’脱不开关系。‘将军’是在两年前出现的,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线索,替他画像,‘将军’应当无比仇恨大景、尤其是统治之人;他应当出身大景,且有才华,不应默默无闻;同时,他的出身应是曾显赫却败落,或许同朝廷有关,而他在成年后,也曾遭受过来自朝廷、尤其是皇亲国戚的迫害。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不难去寻找,我们却始终没有找到他的足迹——哪怕是一丝一毫。而如今我们发现……”心腹压低了声音,“‘将军’可能是个女人!”
“女人?”沈老头一怔。
他还要说什么,却隐隐看见远处寒光一闪。
沈老头只来得及躲避一点距离,那原本该射向他心口的箭矢,擦着他的左臂而过。
刺客!
……
四月廿八,是一个晴天,也是京城所有人心中的大日子。
四月廿八的两桩大事,第一桩,是周采同严小姐的婚事。两人的婚事别出心裁地将在周府里张灯结彩的高台上举行。届时,新郎官将一步步走上高台,握住自己站在高台上新娘的手,以象征他们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
这份别出心裁的设计来自周采,且感动了京城中的万千少女。她们深深地被周采的浪漫行为所打动,并在闺中幻想着这场浪漫的婚礼。
而另一桩,则是多宝阁中的林明熹遗作拍卖。
或许是出于巧合,或许是出于偶然,林明熹遗作揭露之时,正是周采与严小姐大婚开始的两个时辰之后。
第131章抢婚
盈天的喧闹声从城北一直到城东,昔日里塌了八分之一的周府如今也被修缮一新,处处都是张灯结彩。来来往往的人的脸上无关真假,都是喜气洋洋的面色。
“守得云开见月明……”
“才子佳人……”
“恭喜恭喜,恭喜周大人,恭喜严尚书!”
周采穿着新郎官的礼服。在西北的半年并未损伤他的半点风华,朱红喜袍的映衬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发如乌檀。他待人接物较之从前还要沉静了不少,端谨大方,即使是从前总觉得周采有几分扭捏气的与他不睦的人,见了,也不得不在心里想,西北这一行的确是锻炼人。
周府的这座高台原本是用来赏月用,如今,却被布置成了他与严小姐的喜堂。用金粉写满“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红绸系带在和风中飘舞,几折绣屏将高台的空间恰到好处地划分开来,高台两边是高高的桃树,有桃花瓣飘落、落在台上。宾客们坐在红木椅子上,感叹着新郎的用心与今日的好天气。在周采与严小姐拜堂的吉时时,落日也将刚好沉到高台之上,两人会在夕阳的金色中向着彼此叩首,并携手从高台上下去,一步步步入洞房。
远处隐隐地,已经能听见送亲的声音。周采转过头来,对严嘉笑了笑,道:“你姐姐快到了。”
如松竹一般的年轻人微微点了点头。他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什么喜色,只是淡而克制的神情。周采对此并不介意,只是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按了按。
他的目光在来往的宾客中寻找着。身为一名新郎官,他原本该看的只是自己的新娘所将要抵达的方向,可他没有。
直到他在人群中听见了另一片声音。
“是周状元啊?周状元今日也来了?”
发出声音的人是当日在殿试中点了周逊做状元的顾大学士。他同严尚书有那么几分交情,因此今日也到了周府。原本正簇拥、赞美着新郎官的风采的人们也纷纷回头,仿佛那里有什么不得不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就连放在今日新郎官身上的眼神也被尽数夺去。他们看向周府的门口,而周府的门口,正有一个人跨进了门槛。而那瘦瘦高高的身影,则夺去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周状元?”一个前日才回京城的宾客困惑地看了一眼周采,“这周状元,不是在这里吗?”
“周大人是三年前的周状元,如今这位,是今年的周状元。”顾大学士乐呵呵的,他原本就喜欢周逊,拉着周逊一起进来,“说起来也是很巧,当年周大人考上状元,也是在周公子这个岁数吧?同样是状元,同样是一表人才。”
执着毛笔,在礼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的周逊也在此刻抬起眼来。隔着重重的红影,他和一身新郎服的周采,就在此刻对视了。
周采听见自己的心脏激烈跳动的声音。他想,这就是他的弟弟。
这就是他半年未见的……仇人,和“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