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伏夜最后一次见女孩,送给她玫瑰花的时候,自己揪下了一片花瓣,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是的,他已经送过花了。而伏白面对女孩的询问,回答的是——“晚些给你。”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伏白只以为做了一场梦。
他以为今日之后,可以和女孩双宿双飞,自此做一对平凡夫妻。却不想,东风有意,红花无情。
他以为,他的存在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不想,只是见证了一段可以谱为悲歌的爱情。
这场爱情,那个永远在小院子的门口等着玫瑰花的女人,和那个攥着花瓣葬身在洪家火海的男人,注定一开始就是悲剧。
因为,刀在最悲哀的时候,就是他自以为是人。
黑夜,是属于他们这些茹毛饮血的狠戾的杀手。白日,是属于那些拥有让所有人羡慕的情感的平凡人。
刀与人不可合一,白与夜也不可共存。
而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正是那些想变为白日的夜,不切实际的飞蛾扑火的冲动
白彦是通宵把剧本看完的。
故事的情节其实并没有多新颖,剧本也不像小说有那么多情感和环境的渲染描写,只有简单的几句台词,但他却真真正正被那种强大的人格震撼到了。
故事是以伏白的眼睛去看世界的,虽是双男主,伏夜的戏份几乎只有伏白的一半。然而,真正触动他的人,正是这个不怎么出场,看上去比所有人都冷漠实则却是最深情的人。而故事最高/潮的矛盾,也都出现在伏夜身上。白彦几乎可以想象他倚在窗边,带着一身骇人的伤口亲吻玫瑰花的心情。他帮女孩报了仇,杀了随时可能危害她的敌人,也杀了她最爱的人。
“今天过后,你的生命将只剩阳光。”
因为再没有人能伤害你。
剧本的最后一幕,是女孩一个人坐在院子的篱笆门边,手里捏着一只枯萎的玫瑰花,说:
“你才是我生命里的光。”
“夜”最后,得以成了“白”。
白彦给人物写了小传,手写的,满满十页纸。他好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来自陌生人的震撼了,许是故事的代入感太强,又许是人物的吸引力太大,读完剧本之后他只觉得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了一般,胸口似刮了一阵猛烈的风,掀起惊涛骇浪,让他心潮澎湃。
“睿姐,你之前给我的剧本我看了。”扣上笔盖之后,他很快拨通了施睿的电话。
施睿正要去跟一个品牌方谈代言,听到他这么说,于是也放慢了车速,问:
“怎么样?有中意的吗?”
找白彦的本子一直都不少,水平参差不齐,有校园青春的,有霸道总裁的,以及,《白夜》这种映射人心,偏文艺的。她自己心里有规划,但是也想看看白彦自己的意思,毕竟,如果艺人和经纪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成果会比想象的更快更好。
“我想演《白夜》。”
不是“我喜欢”,是“我想演”。前者只是表露自己的喜好,后面往往会跟个“但是”,但后者,却是志在必得的野心。
施睿的唇角一勾,继续问:“《白夜》是双男主,你想演谁?”
白彦脱口而出:“伏夜。”
施睿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不过她压了下来,语气淡淡地问:“你确定?伏夜的戏份只有伏白的一半,而观众是从伏白的视角看故事的,不论从代入感还是表现力而言,伏夜这个角色都不讨好。”
一说起演戏,白彦仿佛有三天三夜的话都说不完,跟平时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从戏份上来讲,伏夜确实很吃亏,但是他才是整个故事所有的矛盾中心。他看上去比伏白成熟,比伏白稳重,甚至比伏白无情。但是这样一个认定自己不是人而是一把刀的角色,却比伏白深情,甘愿用生命换取女孩的安宁。因为一个想拥有平凡情感的想法,他摒弃了从前所有无情的坚持,他才是故事思想的体现,是整个故事的灵魂。”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显然对伏夜这个角色爱到了极点。施睿很满意他这样疯魔的状态,于是道:
“后天这个角色有试镜,去试试吧。地址和具体时间我马上发给你。”
“好!”
白彦欢喜答应之后,又奇怪施睿的态度,毕竟之前在繁希,他要接这种非偶像剧非大制作古装的本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很难维持流量,每天出来大批大批的偶像剧,小姑娘们很容易就爬墙了。如果没有热度高的角色维持,流量就会日渐下滑。
“睿姐,你这么容易就答应了?你也觉得《白夜》适合我吗?”
“适合”两个字钻进施睿的耳朵,刺刺的惹得她不舒服。
“小白,你要明白一件事。”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