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报更的梆子一打,安戈便从“侯夫人”变成“小厮”,虽从上三流成了下九流,地位一落千丈,但他却如冲开厚茧的花蝴蝶,就差一片镶了金边的祥云,便能上九天揽月。
“猴哥,吃早点了!”
清晨,方羿洗漱过后,刚换上朝服,安戈便披着深秋的厚实袄子,乐颠颠抱来食盒。
“今儿早上是红豆羹和一口酥,香喷喷的,趁着热乎赶紧吃罢!”
方羿一面系金镶玉的腰带,一面朝他迈去,“你何时起的?”
“有一会儿了,这不今日开始上工嘛?我也得麻利点儿是不是?”
安戈一面说着话,一面把食盒里的盘子往桌上摆。
“用过早膳了?”
安戈干劲满满地倒了一杯温水,“还没呢,等猴哥去上朝了,我再吃也来得及。”
方羿没有作声,垂眼,拿起其中某块一口酥一咬,“太甜。”
安戈讶异,“怎么会?陈疱师傅说了,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点心!”
方羿放下一口酥,端起红豆羹的碗,反讽道:“甜粥配甜食,你倒是想得周到。”
安戈恍悟,“对哦......”但又瞧着那盘一口酥,委实觉得可惜,“那,做都做了,你不吃便浪费了。”
方羿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拿去扔了罢。”
“扔了?!”安戈惊得一蹦,“它没坏也没烂,刚刚从模子里打出来,你只咬了一口,居然就要扔了!”
方羿慢悠悠地喝粥,将调羹拨来拨去,道:“你若想吃,那便也行。”
安戈仿佛护住幼崽的母鸡一般,赶紧将那盘东西宝贝万分地捧在手心,“那你全给我罢!我都要了!”
方羿也不看他,仍旧面如凉水眸如冰,“嗯。”
安戈赶忙胡塞了一整个进去,生怕人家跟他抢。只是这一块太大,让他的嘴整个凸成了猩猩,嚼了半天也咽不下去,只能委屈巴巴地看向方羿。
方羿全程用余光将他的一举一动,“想喝水便喝。”
安戈如同获释的囚徒,飞快地灌了一口水,待口中的一团干面终于悉数融化,他才功德圆满地趴在桌上。
“啊......真幸福。”
方羿见他一脸满足的模样,掸了掸朝服上的尘埃,挥挥袖子走了。
正所谓: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尽管那得了便宜之人只以为是偶然。
次日,安戈端着一盘味道清淡的糯米饼进屋,方羿仍只向昨日那般,只浅浅尝了一口,便全盘否决:
“太淡。”
“你不是不喜欢甜的么?”
结果出尔反尔的某人只道:“本侯有时爱,有时不爱,看心情。”
安戈眼巴巴地瞧着糯米饼,递去某个可怜兮兮的眼神。
果然,下一刻,方羿便道:
“你若想吃,那便也行。”
乐得某人瞬间花枝乱颤,美滋滋地享受他从前在破庙里馋了几百年的美味。
方羿的脾气总是没个准话,一时爱甜,一时爱淡。所幸安戈(自诩)机灵,每日的早膳都让庖厨准备两份,方羿只管吃他喜欢的那份,剩下的那一盘,便通通进了自己的肚皮。混着清甜的泉水饮下,胜过万千美肴。
那时候吧,人傻,以为人人都像他那样,没有心机,肤浅单纯。
正当他满心欢喜地觉得伺候方羿是一件美差时,却在陡然之间发现,所谓美差,只是意识模糊的错觉!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曦儿”、“吃糖”小可爱的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