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头发上燃烧。
我的童年充满了七弦诗琴的柔缓音色,午后花园的玫瑰香,从唇边吟出的诗句。哦,对了,还有我的宫廷教师们,以及我的哥哥爱戎·索尔。在我一岁时,五岁的爱戎抱着我,不小心把我丢入了桥下的湖水,听其他女仆说我差一点就被淹死了,高烧持续了半个月才退。在我两岁时,爱戎抱了一只猫给我,结果我因为皮肤过敏起了浑身的血痘,就像一个熟透裂口的大石榴。在我三岁时,我知道要躲着眼前这个比我大四岁,总是笑容满面的兄长。我不再凑到他身前,他反而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突然对我又亲又抱,无比怜爱的模样,把我吓得面色惨白,活像只被猫舔了一口的耗子。
四岁时,爱戎就像一柄敲钟锤,一见到他在我几米之内,我脑中就传来咣咣的钟声,开始放声大哭。那时爱戎跟着剑术老师学剑,他的手臂一天天有力,抱着我就好像给我加了道枷锁。我跑到母亲跟前哭诉,我的哥哥一脸忧伤地半跪在我们的母亲之前,跟她说,“妈妈,我很难过莱蒙这么害怕我。我听说我的弟弟现在还在跟乳母睡觉,他已经四岁了,这样不太合适。您能否允许我和他一起睡,加深一下我们的感情,顺便让我教他怎么做个合格的男孩?”
现在想想这番说辞真是虚伪至极。但我们的母亲不知是为了改善我和爱戎的关系还是什么的,她欣然应允。于是属于我的噩梦便开始了。每晚爱戎躺在我身边,他的手一朝我伸过来我就会哭,然后他就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在我快要窒息的时候哈哈大笑着松开我。更要命的是没人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别哭,莱蒙。你要像个真正的男孩一样。真正的男孩是不会哭的。”
他温柔地在我耳边低语,手指沿着我的皮肤抚摸,羞辱我最脆弱的部分。我从一开始的哭喊变成了哽咽,后来只会颤抖。这种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我的天,那一年我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但我知道,从那之后,我就得了失眠症,睡眠极轻极浅。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感觉爱戎似乎躺在我的一侧,撑着脑袋看我,目光里充满了盯瞅猎物般的兴奋与贪婪。
“莱蒙,当你感到悲伤的时候,不妨弹奏一些欢快的旋律,能够缓解你的心情。”
在午后的诗乐课上,金色的阳光从翠绿的树叶上流淌而下。格森坐在我身边,穿着亚麻色的绸衣,手指优雅地拨弄着闪闪发光的琴弦。他就如雕塑一般精致俊美,坐在树荫下仿若一幅完美的油画,从叶片间漏下的光屑在他浅色的发梢跳动,一如他弹奏出的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尽管我那时才七岁,但在我朦胧的心里,已经有了对“美好”一词的理解和体悟。那个时候“美好”就是阳光,花园,以及弹奏里拉琴的格森。格森教我指法和曲谱,教我音律和诗韵。我第一次羞怯地在格森优美的旋律里歌唱时,爱戎骑着他那匹银白色的小马,似笑非笑地停在了我的面前。
“亲爱的弟弟。”他用那种让我不寒而栗的暧昧眼神望着我,“你可真是漂亮,漂亮极了。”
他十一岁了,身体像竹节一样拔高,肩膀宽阔,双腿修长。他更像我高大魁梧的父亲,硬朗挺拔,而我则更像我那温婉恬静的母亲,这使得我和爱戎的外貌除了金发就毫无相似之处。
“嘿,格森。”爱戎说道,他对所有宫廷教师都没有半点尊重的样子,“放我弟弟半天假吧,我想带他出去玩玩。”
格森有些冷淡,爱戎在他的诗乐课上从不专心,我猜他并不喜欢爱戎。“自己不学无术,还要带坏弟弟么?”
“只是带莱蒙出去散散心。”他炫耀似得揉了揉银白色小马的马鬃,“他每天呆在皇宫里,都闷得要发霉了,可惜没人带他出去玩。你说是不是,莱蒙?”
我下意识地想要拒绝,然而与爱戎对视的一瞬间,那几百个黑夜中的恐惧如一只巨手攫住了我。我点了头,在格森失望的叹气声中,头脑晕眩地坐在爱戎的马上。他的双臂如两排铁栅般困着我,我只能尽量缩起身体,不碰到他的手臂。
下马后我就吐了。在马背上颠簸时我的胃就在抽搐,但爱戎紧贴在我背后,我竟连呕吐都不敢。我趴在溪边,吐得整个胃都要翻了个个儿。爱戎扶着我的肩膀,在他那匹马在水里甩尾巴时,递给我一只水囊,“喝一些吧,莱蒙,这能让你的胃舒服一点。”
我虚弱地望着他,的确感到口干舌燥。他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像在看一只落水的小猫。我接过他的水囊,饮了一口。清冽甘醇的樱桃露,缓解了我的渴感和恶心感。
“谢谢,哥哥。”我感激地说。他把我扶到树下,抚摸我汗湿的额头,“不用客气,亲爱的弟弟。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就在这里休息吧,我再到森林深处转转。”
我点点头,看着爱戎的身影消失在林间。我倚在树下,在温暖的阳光下阖上眼眸。不久我听到了嘈杂的嗡嗡声。起初我以为那是在梦里,直到一群拇指大的黄蜂朝我涌过来,像条毯子或外衣似得将我团团包裹。它们圆鼓鼓的尾部挨着我,尖刺扎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好几层荆棘绑住,我听到毒素在我体内蔓延的黏稠声,感到血管的鼓涨,疼痛像一颗小弹丸在我皮肤上乱蹦。在极度的痛苦下我脑中竟浮现出一串旋律,如血般在意识构筑的灰黑色墙壁滑落。我连呼救也不敢,因为我一张嘴似乎就能吞进几只毒蜂,虽然现在的我会选择毫不犹豫地咬碎那些黄蜂的肚子,但几年前的我可没这么疯狂。我混乱无助地躺在草地上,阳光该死的灿烂,而我比石板还硬的身躯冷得像冰,又痒又疼。
“莱蒙。”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爱戎的声音。老天,我差点流出泪来。我不敢动,黄蜂如乌云般压住了我。我试着动了动手指,只获得了满满一指头的毒液。
“莱蒙,你在哪里?”
他从我身后的灌木丛走了过去,声音飘忽戏谑,像在找一个跟他玩捉迷藏的孩子,但我实际上就他妈的在他的眼皮底下。别问我他妈怎么知道的,我和他四目相对了。然后他就若无其事地从我头顶走了过去,一边浮躁地喊着我的名字,越走越远。
直到晚霞初现,宫内的侍卫找到了我。我无法形容他们找到我时脸上的神情,我只知道爱戎发出了一声惨叫,跌跌撞撞地下了马,把我抱在胸前痛哭,演得和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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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如气球一般肿了起来,皮肤被黄蜂尾戳得千疮百孔,还因为发现不及时溃烂化脓。据说替我治病的御医们忙了三天三夜,取出来的蜂针足有一大盘——具体的情况谁知道呢。但我知道的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敢见人了。一个全身浮肿的丑八怪,脖颈粗大,皮肤上到处都是棕黑色的圆疤,像一颗被虫蛀了的牙齿。
我偷溜进爱戎的卧室翻找,找到了一小袋香粉,它们溶进水里溢出樱桃般的香气。我把它们洒在花园,引来了毒蜂。爱戎知道我私自动了他的东西,他用结实的手臂揪住我的衣襟,把我打得眼冒金星。他拖着我肿胀的身体站到镜子前,扳过我的下巴,体内毒素扎根的我便像一个弱智那般淌下涎液,濡湿了他的手背,滴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你本该死掉的,你的命可真硬,莱蒙。”
他怜悯地望着镜子里那个在他手下流口水的弟弟,和他有着同样的金发,却丑陋得像个怪物的亲生兄弟。
“你以为把真相告诉父亲和母亲,就能回到过去了么?”他靠在我耳边,笑得像个魔鬼,“父亲不会想让一个怪物继承王位,你从此是个废物了,莱蒙·索尔。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聪明一点,乖乖听我的话。”
我怀疑爱戎身上有某种侵蚀人心的邪恶的力量,因为我的确变成了个废物。更他妈糟糕的是,还成了个多愁善感的废物。听上去简直无药可救。
我的剑术本就不太出色,在被毒蜂蛰后更是惨不忍睹。我迟钝臃肿的身躯无法让我灵活挡住爱戎的进攻。他就像遛一条狗那样遛着我,而那把剑就像他的手,被他用来随心所欲地戏弄我,就像无数个黑夜中他对我做的那些事一样。当我们又一次在父亲面前比试剑术时,我跟个皮球似得滚倒在地,在一众人火辣辣的视线中,被某种破碎的自尊心驱使着,哀声哭了起来。
我的母亲蹙起眉,那时候她还是爱我的,“爱戎,做得过火了,莱蒙可是你的弟弟。”
“抱歉,母后,我这就跟莱蒙道歉。”爱戎用剑抵着我的后心,就像用手指在我的脊柱上弹琴一般,随后亲热地将我从地上拉起来,递给我一块手帕。
我听到他狞恶的低语,“再像女孩子那么哭的话,我就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女孩。”
“干得好,爱戎。”父亲赞许道,好像爱戎在他眼里突然发了光似的,好像爱戎戏耍的人不是他的儿子。也是,怪物一样的家伙,怎么配当他的儿子。
我畸形的相貌随着我的年纪愈发糟糕,脸上长满坑坑洼洼的痘疮,腰粗得像被橡胶缠住的水桶,枯枝似的两条腿,膝盖则像两只突兀的树瘤。我不敢凑到父母面前,因为那只会衬托得爱戎多么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令我看上去像个可怜的小丑。在那段地狱般的日子里,我唯一的精神依靠就是格森。我知道他是父亲最信任的臣子,也是世上最好的老师。他会在我独自啜泣时弹奏一曲柔美的琴乐,低声吟出的诗句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粲然美妙。
他跟我说,“莱蒙,即使身有缺陷,人也依旧可以活得骄傲而美好。你要努力拥有一个纯洁完美的灵魂,让苦难再也无法撼动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