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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_分节阅读_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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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这应该很好办才是。

但是,元霄却忽地在短信里,看见了一条转账记录,不多不少五万块。

短信是半个月以前发来的,元霄人在国外,电话卡取出状态,所以没能看见这条信息。

史蒂文:“她半个月之前给你转账了吗?”

“是的……不过她没发消息告诉我,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元霄不知道她想做什么,厉瑶这个举措,让他非常不解,似乎是在给他下一个圈套。

史蒂文:“如果是美国法律,那她要赔偿你很多很多钱。但国内相关法律很薄弱,如果她是在节目录制前,给你转账,那么这个官司就很难打了。毕竟她声明你是作词作曲,没有侵害你的著作权。当然,你也可以把转账给她退回去。”

几句话后,元霄对史蒂文说谢谢,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通过同学关系,联系到了厉瑶,厉瑶用匿名的手机号,给他发了消息回复:“钱也给你了,我还把你的歌唱火了,你还想怎么样?”

元霄被她的不要脸程度震惊了,原本还有好好谈的意思,这下也没有了:“我们的交易早在四月就取消了,你违背交易原则擅自录音,未经我的同意修改我的作品、公开演唱我的作品,是侵权。”

“钱不是给了吗?你还想狮子大开口?你要多少?”

元霄不喜欢这种被动感,干脆利落地把钱给她转了回去:“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同意将这首歌授权给你演唱,厉小姐,请你等待法院传票。”

厉瑶没想到他居然这样干,有些慌:“谁怕谁,反正我给钱了,你给我等着!”

元霄手上证据十足,根本不怕她的狠话,只是不喜欢这种跟人产生纠纷的感觉,哪怕厉瑶真的把他的歌唱火了,他也不想要这种形式的火。

白问霖人在飞机上,元霄就没有告诉他这件事,在家里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又去了学校一趟,想调出琴房的监控,被拒绝了。

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非常难寻,元霄托人联系到了一个,对方是检察官退下后做了律师,在业内是金牌律师。元霄把对史蒂文说过一遍的话,又说了一遍。

这位要更了解国内法律一些,不过,他仍然认为元霄的胜诉率很高:“但是,更大的可能性是庭外和解,不过你最好选择不接受和解,要求她公开道歉。”

这位律师正在搜索相关信息,两人聊着聊着,律师忽然说:“骆先生。”

元霄:“怎么了?”

“我想你麻烦大了。”他截图发给元霄,“看看这个,有人你的歌曲说是抄袭的。”

元霄点击链接进去看。

对方实名认证为“梦想音筑”音乐制作工作室总裁,坐拥十五万的假粉,几张图片上,最为瞩目的是一张自拍照,照片中,他鼻青脸肿,流着鼻血。

元霄发誓,他那天是把周毅修打出了鼻血,可只有一拳,周毅修脸上这个,要么是化妆,要么是他自己打的。

律师提醒他:“不要去骂他,你先冷静点看完,然后告诉我怎么回事,我们再商量。”

周毅修的微博里,图一表明他早在几年前,就写过一首叫《彩虹飞鸟》的歌,图2则是一张彩虹下黑色飞鸟掠过的图片。

文字为:“三年前和女朋友去北海旅游,女朋友拍了这张图,下面的黑色人影是我,旅游过后我们就分手了,当时我写了这首歌。”

元霄看得十分无言,他就说这个歌名怎么回事。

图三,则是凌乱的手稿,表示这是当时写的歌词,打眼望去,元霄那份歌词里被篡改的部分,就是从周毅修几年前的作品里摘抄而来的。

元霄心下明悟,周毅修和厉瑶这是有预谋的。这才是厉瑶在节目录制时,带自己大名的原因。

图四,则是元霄在他工作室工作的图,文字配为:“两年前,我犯了个巨大的错误,我的工作室——梦想音筑音乐制作工作室,当时就是全校最好的一个实习平台,骆元霄先生想来我这里工作,我表明不收大一学生,因为他们学业繁忙。”

元霄心说明明是你主动来问我要不要加入的。

周毅修声情并茂地曲解了事实:“让他加入我的公司,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信任他,是我的第二个错误,他偷走了我的手稿,盗走我电脑里的录音,他抄袭了我的歌!可是他不知悔改。去年,骆元霄因为工作马虎,搞砸了工作室几单生意,被我炒了鱿鱼。顺便说一句,骆元霄耳朵失聪了,他怎么可能写歌?”

“前几天,我收到朋友送的票,去听了比赛的现场,厉瑶唱的那首歌是那么熟悉。我一听就想,这不是我几年前写的吗?连名字都一模一样!他连名字都懒得改!”

“前两天,我联系到了他,想跟他谈一谈,没想到他在公司打了我,我三十多个员工,全都可以为我作证!”

其余的,就是一些编造的证据,很大一部分都是手稿,元霄写的歌词也在上面,手稿上面写了时间,是前年。

元霄没想到有人会心黑到这个地步,他脑子里嗡嗡的,不知道要怎么办,因为从表面上来看,周毅修的假证据做的很到位,哪怕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仍然不少人发表了支持他的声音:“原创艰难、抄袭可耻!打死抄袭狗!”

也有人带着元霄的大名在骂他,骂的难听程度闻所未闻,元霄这辈子都没有这么被人辱骂过。

连厉瑶也在转发道歉,哭诉:“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抄的,我是花钱买的,如果知道他是抄的歌,我肯定不会买的!”

粉丝都在安慰她:“你是受害者,不要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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