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工业化进程可以分为原始工业化和工厂(机器)工业化这样两个阶段,所谓原始工业化进程就是“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
为了与早就存在的家庭手工业相区别,原始工业化进程由区域经济内同时并存的三种要素构成,即乡村工业、外部市场和商品性农业的发展。
由于城市是批发商人的基地,技术、资本密集,城市甚至通过商业资本参与、支配乡村地区的某些手工业生产,这样城市就构成了原始工业化进程的第四个要素。
其后不久,德国学者克里特等人进一步把原始工业化定义为“其人口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为区问市场或国际市场进行大批量的工业商品生产的农村地区的发展”。其意义在于把人口作为第五个要素引入了原始工业化理论,而且由此引发出原始工业化进程赖以孕育的历史过程及其内部机制。
国内很多学者认为,构成原始工业化进程的五个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个要素就是“为市场而生产”。门德尔斯、克里特等人对市场的强调,应该说是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考察相一致的——所谓“为市场而生产”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生产。
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盛的一个主要标志也是市场的扩大,包括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都在急速扩大。而在海内外市场不断扩大的历史环境中,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启动不仅在时间上早于地中海北岸国家和英伦三岛,就是在规模和水平上也毫无逊色之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煤铁革命的发生和民营需冶作坊中雇佣劳动的出现。
北宋以铁产量的激增和灌钢法的推广为标志,迎来了中国冶铁铸造业的第二个重大变革期。这个变革是由煤的规模开采和工业利用(如炼铁、烧瓷)所激发的。史实表明,北宋河东(今山西)、河北、陕西等路的煤炭采掘业相当发达。为了和原先的木炭(时称“软炭”)相区别,宋代出现了“石炭”、“需炭”等词来专指煤炭。
煤炭采掘业的兴起既缓解了传统柴炭燃料短缺的矛盾,提高了铁的产量,同时又因炉温和冶炼效率的提高而推动了铸造技术的变革,特别是以“生熟杂镖”为特征的灌钢法的大面积推广,以及作为这一切之必然结果的农具和各类工具之熟铁钢刃化等,这些重大进展构成一幅宋代煤铁革命的壮观景象。
神宗元丰年间,苏轼在《徐州上皇帝书》指出,徐州附近利国监所辖“三十六冶”中已经产生雇佣关系。据苏轼所言,这36个民营铁冶作坊各有百余名工人,已具手工工场气象;各冶炉主“藏镪巨万”,官府关闭河北市场(“利国监铁不许入河北”),冶户皆有“失业之忧”,不久取消禁令,“使铁北行”,冶户“皆悦而听命”,可见这是商品生产,且已拥有区间市场。而总数达三四千名的冶铁工人多是“饥寒亡命、强力鸷忍之民”,反映他们已经不同程度地脱离土地,而且多半已从政治统辖关系中游离出来。至少在受雇为工期间,无论对地主、对国家,均不受人身依附关系之束缚。
二是川蜀地区民营卓筒井的兴起和雇佣工人的经济斗争。
北宋仁宗庆历年间,首先出现在四川井研县的卓筒井,标志着钻井技术从大口浅井向小口深井的过渡。
它在钻井工艺上,首创“冲击顿挫法”,由熟铁钢刃所制的“圜刃”应是世界上第一个深井钻头,开近代焀口钻井技术之先河:在井壁成型技术上,首创“套管隔水法”,所用竹制套管(此即卓筒井得名之由来,卓、竹,一音之转)显然是明清木制导管和近代铜制导管的前身;在取屑工艺上,首创“活门式扇泥筒”;在汲卤工艺上,有“无底而窍”的汲卤筒取代原先的皮囊,入水自开,出水即闭。这些重大创新从各方面奠定了近代深井钻探技术的基本原理,因而被科技史界誉为现代“石油钻井之父”。
正因卓筒井从本质上改变了大口浅井的陈旧技术,在开焀成本、卤水质量、生产效益等各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优越性,所以一经出现便迅速传播,短短二三十年间就遍布于川南陵州、嘉州、荣州一带,“连溪接谷,灶居鳞次”,数以千计。
盐业史专家郭正忠先生依据神宗熙宁年间陵州知州文同的奏疏,证明四川井盐业中不仅同样存在着雇佣关系,而且还发生过为改善工作条件的经济斗争——
据文同奏疏所言,当时井研县即有百余家筒井作坊,每间作坊分别雇佣“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这数千工匠多数来自“他州别县”,已与土地脱离关系:其谋生方式是“佣身赁力”,即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受雇期间如对工作条件或待遇不满意,就互相串联,集体抗议,所谓“递相扇诱,群党哗噪”;如无改善即与井主“豪者”算账,索取工资,所谓“算索工值,偃蹇求去”,再另谋高就,所谓“又投一处,习以为业”,显然他们是来去自由的。
三是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趋扩大的海内外市场。
陶瓷生产在宋代进入成熟期,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宋代瓷窑遗址,遍布全国l7个省份130余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窑性质。特别是福建路的德化窑和、厦门等地瓷窑,以及泉州磁窑,安溪、南安、同安等窑,则是泉州刺桐港大宗外销瓷器的生产基地。在有罗盘导航的大型“海舶”之上,“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
现代考古发现,宋代瓷器在新加坡、印尼雅加达、越南西贡、印度迈索尔邦和马德拉斯邦、巴基斯坦的班布尔遗址、西亚伊拉克的萨马腊遗址,以及北非埃及的福斯坦特等地区都有分布。这说明宋代陶瓷业就其主体部分而言完全具备商品生产性质,而且拥有广阔的海外市场。
四是数万纺织机户的涌现和包买商惯例的形成。
宋代“机户”一般系由家庭成员充作劳动人手,专以纺织为生的家庭作坊,其性质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少数机户实行雇工生产。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各路约有10万机户,数量可观。
但问题是这些机户除少数在城市外,多数分布在乡村,他们的产品需要中间人将之集中起来,运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成为商品,于是包买商就出现了。
《永乐大典》所载“陈泰冤梦”就是反映江西包买商的一个典型事例,时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2世纪70年代):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安、乐安、金溪等地的机户发放生产性贷款(“贷出本钱”),到夏秋之际再去这些地方讨索麻布,之后向外运销。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主”、“甲首”作为放钱收布的代理人。
从“如是久矣”看,这种做法早在淳熙之前就已持续相当时日了,并非偶发事件。这种做法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账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惯例。
郭正忠先生指出,在两浙丝织业、丝绫锦业中,也有“收丝放贷”、“机户赊账”以及“预俵丝花钱物”等惯例,这说明宋代包买商分布地域广泛,江西、两浙、四川等地都可以见到他们活动的身影。
综上,我们看到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是全方位的。在煤铁革命的推动之下,包括冶金、陶瓷、井盐、纺织等业在内的手工业各部门一度呈现出全面繁荣态势:民营手工业全面崛起,除铸钱、军工等少数行业外,其主导地位已确立无疑,并程度不同地拥有区域市场、区间市场,甚至海外市场;其间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关系、包买商惯例亦在顽强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