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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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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意潮小番外——

其实邓意潮早就来了。

得到今晚她要出来看灯的消息,他早早便在长华街候着。

果不其然,没等多时他便瞧见了何楚云乘着马车来了。

他早就听说邓家要与何家结亲。那个人做家主虽说是迟早的事,但换人也不是没可能。

他爹是个十分重视门第的人,钱财对他们邓家已是鸿毛之物。他爹放出话,只要能娶了侯府嫡女,便立刻将家主之位传给邓意清。

但何家是要与邓家结亲没错,可到底也还没红纸黑字定下与谁结亲。那个病秧子都可以,他凭什么不行。

如果他能能娶到这国公嫡孙女,届时那个人手上的筹码便会大大减少。

邓意潮小时候也是受尽宠爱,儿时不慎走丢过几年。几经辗转,被人伢子卖到了北洲。

其实他在北洲过得并不好。

买他的人家里生了变故养不起他这多余的货,就把他扔进了荒山让他自生自灭。几近生死边缘。

他见过蛇是如何蜕皮的,见过虎是如何诞崽的。吃过野果,啃过树皮。

后来一头狼将他咬伤,垂危之际被一个猎户捡回了家。

可捡他的这个猎户并不是好心发作。

他一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被那户人家当成下人使唤。

他没有名字,因着猎户是从狼口下救的他,他又成天不听话,还龇牙咧嘴地咬人,就直接叫他狼崽子。

猎户家里孩子不少,捡他也只是想多个干活的人。不舍得给他吃饭,就给他喂些粗草粮。他现在都忘不了他在牲畜窝里与一群猪狗抢饭吃。

几年间,因着小时候在山中的经历,让他把野性刻进了骨子里。有时不慎犯了错,那猎户打他打得马鞭都断了,他都咬着牙不肯认错。

奈何他太犟,打也打不服,猎户大骂他就是个不知恩的狼崽子,再踹了几脚便作罢了。怕给他打坏了没法干活。

又怕他惹事,猎户平日里就给他栓在窝棚。

一年除夕,他身着脏黑的单衣躺在草棚里,外面下着雪,因围栏不高,一些薄雪还顺着风飘到了他的窝里。

邓意潮张开嘴,一粒雪花落尽了他嘴里,他还砸吧砸吧试图品出味道来,活像一只小兽。

他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的来历,只知道自己是个‘野狼崽子’。

听着屋中猎户与家人嬉笑的声音,他突然觉得这么活着挺没意思的。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他连窝棚都出不去,更别提将那猎户碎尸万段。

他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他也想吃热乎饭菜,想穿新衣裳。

于是他装作乖巧终于让他们放松了警惕。

就在他已经磨好了刀准备结果了这家人,一匹快马驶进了小院儿。

那人说:小少爷,可算找到您了!

这一刻他更不明白,为何老天总想耍弄他。

他听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老话。但他却不信,他手上放下了砍刀,却悄悄将其藏在心里,仿佛在用心头血滋养着那把刀。

他换下了不合身的灰旧衣裳,换上了布料滑得让人心惊的华服。

回到了敏州。

他开智晚,走丢的这五年已经把敏州忘得一干二净。

明明是他出生的地方,但他仿若没有来过,一切都重新开始学。

而且他看上去也不似敏州生人,任谁见了都想问问他是不是外邦人。

他学着用饭礼仪,学着看书写字。跟家里的教习学着如何说话做事。

他忙得喘不过气,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与愉悦。

他毫无被逼迫的想法,他发自内心地享受,快速汲取一切未知的东西。

并且他发现,他这位亲爹比北洲那群人好哄得多。他稍微动动心思,他爹就笑逐颜开地夸他会逗人开心。

后来他知道,他爹待他好,不仅有对他的愧疚,也看在那个思虑过度病逝的母亲的面子上。

爹在试图补偿他。

逐渐地,爹待他愈发放纵。有时他做不好事情,爹也不会生气,相反还会一脸愧疚地看着他,说着对不起他的话。

他偶尔犯了错,就会用流落北洲时没接触过这当做借口来卖惨,再提提那个娘亲,亲爹听后便不再责怪了。

尤其是在他发现那些下人打心眼儿里恭恭敬敬叫他少爷时,看到那些贵女小姐们对着他露出欣赏与动心时,他所体会到的成就感如惊涛巨浪将他淹没。

这种与之前天差地别的生活。

出身富户,爹爹疼爱,相貌俊朗,他几乎得到了一切。

可他并不幸福。

他每每看着那个装模作样的‘大哥’,心中就升起无尽的愤恨。

他在山中快被狼咬死的时候,与畜生抢食的时候,邓意清却在家里锦衣玉食。

他像个蠢货一般拿笔认字的时候,听闻那人幼时便出口成章、五步作诗。

他被拴在猎户家里看着人家庆祝新年的,那个人却身边围着一堆下人在爹娘身边受尽宠爱。

他不甘。

但他有时也会悄悄庆幸,明明那个人娇生惯养地长大,却长成了个病秧子。而他自己却有康健的身体。

可无论爹对他再愧疚,心里都是更喜欢那个病秧子的。他明白,毕竟那人是爹亲手抚养长大。

可凭什么。

他也是嫡子,都是一个娘生的,他凭什么就不能继承家主之位。

而且爹不仅要把家主之位传给那个人,就连给他选的妻子都是出身名门。

他不服。

他想到在北洲时猎户曾意图将他卖给一个乡绅,让他给乡绅的痴傻女儿作上门女婿。再想想那身份尊贵的何楚云,愤恨仿佛囚困了千年的岩浆从他心底冒出。

是啊,娶了她,当家主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若邓意清真当了家主,那自己岂不是要一辈子受制于他。

凭什么!

这三个字他脑中翻来覆去。

他待邓意清如怨敌。可这人几乎无懈可击。

无论他如何出言嘲讽,如何在亲爹面前作秀,他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死人脸,把自己当成一只跳来跳去的蚂蚱。

这般,他更加受不了。他几欲抓狂。

可邓意潮发现,那病秧子也有重视的东西。

他在乎那个死去的娘,在乎他能否顺利完成婚事继承家主之位。

亲娘忌日,邓意潮吊儿郎当地出现在祠堂。晚间两人守夜,邓意潮却从怀里拿出几块糕点吃着。

跪得累了,还随意地坐在地上。态度全无敬重。

他从来不在邓意清面前装。

他看着邓意清那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出言调侃:“听说我刚走丢没多久她就死了。她死得那么早,你与她有那么深的感情吗?”

这病秧子难得与他讲了两句话,“娘很好。”他看着牌位上母亲的名字,又道:“你可知娘对你思念成疾。”

他的话无波无澜,邓意潮却从中听出了几分委屈。

这让他开心极了。

从那之后,他经常私下对邓意清提起他那早死的娘亲是如何疼爱他的,就连他小时候穿过衣裳都好好在她房中收着。

每次感到邓意清动容,他都会产生快意。

某种程度上,他在这上面赢了邓意清。

可这病秧子在乎的事情还有另一件——家主之位。

是以知道亲爹说娶了何府嫡女后就让他继承家主之位的话,邓意潮便起了心思,着人去打听了这何家嫡女。

何府嫡女对吧……他哪能让那病秧子顺顺利利地得到她。

于是他开始暗暗接近她。

街边偶遇那次是他特地等在那儿,目的就是要让何楚云见到他好善乐施的模样。

城外涉猎也是他故意将她的马惊扰,为的也是让她知道自己射艺好,身姿健硕,与那个病秧子大哥不同。

他知道自己长得俊,从北洲回了敏州城之后更是得了许多大家贵女、富贾小姐的青睐。

可他试了两次也没从何楚云的眼中瞧出对他的异样来。

想必是人家在京城什么人物都见过了,如今看他一个从猎户手里接回来的小子能有什么特殊的。

他更不甘心了。

这何楚云对他毫不动心,让他每天辗转反侧,日思夜想。

为了让这个何楚云看上自己他可谓动了十足的心思。

敏州花灯会,他又出来了。

邓意潮跟在两人后头,时不时地还能看见何楚云伸出胳膊指着街边的花灯,轻笑着说着些什么。

他顺着何楚云伸起的胳膊,望到了她的指尖。

京城来的小姐,都是这般……这般娇贵嘛……

娇艳又高贵的国公后人、大家小姐,这是他在北洲时想都想象不到的女子。

他紧紧盯着她葱白似的手指瞧了半天,想着这只手的触感。是不是比水都柔。

他走在后面,低着头,面色变得愈发难看。

凭什么!凭什么那个人什么都能有!同是兄弟,那个人就是在亲爹的疼爱下长大,而他却被山中猎户捡去吃苦受累这么多年!

他不能让病秧子顺利地娶了这女子。

这晚,他就这么跟在何楚云身后,跟了半个时辰。

他已经记住了何楚云衣裳后面的纹路,记住了何楚云走路的姿势。记住了她喜欢买什么物件儿,记住了她在哪家胭脂铺门口停顿得久。

有一盏灯,她摸了两下却没买。

鬼使神差,他上前给卖灯的贩子手里塞了一锭银子,买下了那盏兔灯。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像一道恶魂一样跟着她。

后来只觉得心里涌起的海浪越来越高,让他禁不住开了口。

“嫂嫂!”

真是令人作呕的称呼。

作者有话要说:潮儿我的心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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